【梦舫】【作者:尘飏】

送交者: HLAI [☆贴老文的老者☆] 于 2016-07-20 1:22 已读23569次 5赞 大字阅读 繁体
似乎只有微色的文章,也不知该不该贴在这里……但的确是在色文站(无极)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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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舫 

  作者:尘飏 

  林森是个早熟的男人。 

  当林森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邻居小女伴梅梅为什么总是蹲着小便这个问题就时常折磨他的心。有一次,趁梅梅不注意,林森伏在地上从背后偷看女孩子到底与男孩子有什么不同时,恰巧让梅梅妈碰见。这个叫"母老虎"的女人把林森从地上抓起,板着脸问:"你在干啥?"林森真吓掉了小魂,一张孩子脸涨得通红。奇怪的是,这只"母老虎"一反常态,居然没骂林森,只是笑着放了他,然后拉着自己的女儿走了。这一幕,直到林森成年后他想起都还有点后怕。 

  少年的林森到还真的是痴恋上了一个女孩。这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就坐在他前面。每天,那小脑袋上扎着的一对蝴蝶结总在林森眼前晃来晃去。每天,林森最愉快的就是早上去上学,最苦恼的就是下午放学回家。他总是等那对蝴蝶快活地飞走后才怏怏地离校。他就是这样单相思地度着忧郁的少年时代,幻想着那女孩对他甜甜地微笑和柔柔地欢歌。他编织着他的小溪、他的木桥和那开满蔷薇花的篱笆园。┉ 

  上了中学的林森懂事了许多,他的功课也出类拔萃了起来。特别是他的语文,林森的作文写得特别好,他最喜欢背诵唐诗宋词。林森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温习语文功课上,这一切当然全都归功于他们的语文老师。 

  语文老师是一位刚从师范学院毕业的大女孩。说她是大女孩只因为她与自己的女学生相比唯一不同的就是有一对高高耸起的乳房。那园乎乎的乳房把她的衬衣绷的紧紧的,双乳还随她在讲台上的来回走动而上下颠抖。她的五官端正、模样儿漂亮,一束长发斜在肩头,水汪汪的一对大眼睛,还有两片湿润绯红的嘴唇,这些足以让林森和班上的每一位男孩认真上语文课的。 

  一天,学习委员收作文本,林森故意没交,这样放学后他才有理由去走进小老师那充满芬芳的小宿舍。当林森走进那间小房子时,小老师快活得象一只下了蛋的小母鸡,她让林森坐在她的床边。这不仅是因为林森的语文成绩全班第一,也许这位小老师打心眼里就喜欢这位漂亮、腼腆、有一头细细卷发的小男孩吧。林森本想就作业说点什么,但他忽然看见了床架上晾着的那件细细的、粉红色的胸罩。林森的心一下干渴了起来,他的眼光说什么也拉不回来。那件胸罩就如一团粉红色的梦。这一下小老师也惶恐了起来,她意识到了不应该让林森坐在她晾有胸罩的床上。把胸罩晾在床上原本就是为了不让来此的男学生看见的。小老师轻轻地叫了一声"林森",问:“你怎么啦?” 

  “嗯--,我想考上大学后,你等我。”林森鼓足勇气地说。 

  小老师听了这话吓坏了,她这才发觉林森不是小男孩而是大男孩,她这才注意到林森的浅浅喉结和唇上的那抹绒绒胡须。她有点愠怒,以至于柳眉也倾斜了起来。 

  林森猛地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说走了嘴,这才发现闯了大祸。林森的脸红得像火烧,好象是当年偷看小伙伴梅梅小便时被梅梅妈抓住了一样,甚至更胜。林森差点被吓哭了。 

  “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林森?”小老师似乎觉得不应该生气,林森毕竟还是个孩子,而她却是位老师。因此,她放柔了语气。 

  林森没了言语,只是低着头,脑子里想着那件该死的粉红色胸罩。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近距离地面对一件女性的贴身内饰,而且还是他所迷恋的女人的内饰,何况还是那般温馨的粉红。 

  “你很聪明,应该用心于学习。还有半学期就高考了,你怎么能去想别的事情呢”小老师开始教导起人来,那声调和她朗诵《荷塘月色》时一样迷人。 

  林森低着头,他仍不言语。 

  “老师爱护学生,学生也应该遵重老师,应对老师有礼貌,怎么那随便地胡思乱想呢。时间不早了,你回家吧,别忘了预习明天的功课。”老师再小,可毕竟是老师。小老师扶着林森的肩头,她拉开了门。 

  林森低着头跨出了房门,他满脸通红,不敢抬头看一下小老师。 

  “别垂头丧气的,一切都过去了,忘了刚才的事,抬起头回家。”小老师温和地说。 

  林森抬头匆匆望了一下那又开始灿烂、微笑的脸,便忧伤失落地回家了。 

  林森是属于天资较高的那部分人,他当然会考上大学的,而且他考上了该校有史以来学生考上的最荣耀的一流名牌学府。林森得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天已近黄昏,满天的晚霞就是林森灿烂的心。他兴奋地拿着录取通知书奔向学校,他当然是去向那可爱的小老师报喜的。林森暗下决心,决不再去看小老师屋里晾晒的那些内饰,决不再说傻话。当林森轻手轻脚地来到小老师亮着灯的窗下准备给个忽然袭击让小老师大吃一惊时,他却听到室内有轻微的人语,好象两个人在耳语着什么。林森伏在门缝一看,这一看使林森的心凉了半截。原来小老师轻盈的腰身正被教数学的"傻大个"死死地抱着,他们俩都闭着眼在纵情地狂吻。"傻大个"的一只手还在下流地抚弄着小老师那高耸的乳房。林森气愤极了,他恨不那冲进去给"傻大个"一拳。但林森毕竟是满十八岁的人了。林森轻轻地离开那小窗,他退下台阶,两眼含泪,沮丧而去。 

  林森是学中文的,常写出一些美丽的诗词去文学刊物上发表。林森有一副雪莱的面孔和一派拜伦的气质,这当然会赢得许多女同学的青睐和追求。那位大家公认的校花对他追得特别地凶。校花的名字叫"安琪",安琪就是天使的意思。 

  一天,那是个周末,安琪来到林森的寝室。同室有五人,其中三人回家度周末去了,家在外地的只有林森和胡为,而胡为也到操场看电影去了。林森不看国产电影这是路人皆知的事。林森沉浸在古西腊的史诗之中,他被由一只金苹果诱发出的远古战争感动着。当林森把目光从《伊利亚特》上拾起时,这才发现了已经进入房间的安琪。 

  安琪穿了一条很短的黑裙,上身是件白色无领衬衫,领口的钮口没扣。从领子处可以望见那道绯色的乳沟,再往下就是两只差点快蹦出来的乳房了。安琪的脸颊红润,双眼闪着火热的光。 

  林森靠近安琪时,这才发现她连乳罩也没戴。 

  “怎么就穿得这样简单?”林森问。 

  “刚洗完澡,让它们轻松轻松。”安琪边说边晃动了一下双肩,那对浑圆的双乳就左右地摆动了起来。 

  林森是个早熟的男人,何况他还有一腔诗人的热血和一颗异想天开的心。林森再也经不起女性美丽的诱惑,他的心开始狂跳不已。林森用脚一靠便关上了门,顺手又拉熄了灯,然后一把抱住安琪,安琪马上就把整个身子偎了个紧。二人热血沸腾,一阵狂吻。林森的手从安琪的头发摸到了她的脸,然后再到脖子,接下来是胸脯、小腹,再往下一滑,林森轻叫了一声, 

  “你内裤也没有穿就从女生宿舍走到了男生宿舍?” 

  “这有什么,天这么黑,有谁知道?”安琪歪着头微笑着说。 

  “我的天,今天你是有预谋的。”林森说完就把安琪拉上了床,他放下蚊帐,然后又重新拉开了灯。 

  林森写了许多歌颂爱情的诗篇,他的诗为他曾迷恋的那些女人哭泣过。他热情洋溢地赞美过女人,但是,到目前为至,林森还只是见过一次女性的乳罩,那乳罩是粉红色的,这在他的影像中很深。现在,在这窄窄的的床上,安琪一丝不挂地横陈在他的蚊帐里。于是,林森从此真正知道了什么叫女人。 

  当安琪急促地把林森的伪装剥尽,俩个赤裸的男女搂在一起时,安琪开始了颤抖、开始了呻吟。但是,林森却紧张了起来,刚才还雄心万丈、不可一世的激情一下就偃旗息鼓了。他从没有见过这等激动人心的场面,这场面还只是在梦中出现过。现在梦想忽然变成了现时时,林森却退缩了。林森的脑海里总是有一只罪恶的黑手在蹂躏着女性的乳房,他说什么也忘不了"傻大个"那晚揉捏小老师乳房的那一幕。每一想到此,林森就愤怒得恶心。今天,当林森的双手捏住安琪的乳房时,他男人的本能一下却消失了。 

  安琪再怎么挑逗林森,林森都雄不起。安琪恼怒地正要穿衣服,忽然有人在用钥匙开门,是胡为开门走了进来。幸好有蚊帐,不然后果真不堪设想。尽管如此,林森还是迅速地拉过被子,俩人盖了起来。他俩屏住呼吸,紧紧搂着,林森的额头已渗出了汗水,可安琪却不以为然地微笑着。 

  胡为不知为何,他电影没看完就回来了。他进来后发现林森的床上一阵慌乱,他问: 

  “林森,是你吗?” 

  林森嗯了一声,脑子飞速地旋转在收寻对策。胡为猛然看到了林森的床前的那双女式凉鞋,胡为心里一下就明白了一切。胡为是林森的知交,他知道林森是个早熟的男人。于是胡为干咳了两声。 

  “二位别紧张,我到隔壁打扑克去。但他们要输赢菜票,我没有了,林森,你有吗?” 

  “全拿去,别啰嗦了,快走吧。”林森就知道这家伙要敲诈勒索。 

  胡为慢吞吞地来到林森的床前,从床前桌上的抽屉里拿了林森的菜票,又把安琪的鞋踢了一下,说:"这鞋未免也太大了一点吧。"然后胡为就关上门出去了。 

  林森听那门一关上,快速翻身下床去把门反锁了,然后又快速地钻回蚊帐里。他与安琪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并为他们的行为而傻笑。 

  林森忽然感到血液燥热了起来,他再次把安琪压在了他的身下。林森胜利了。那一夜,林森与安琪全无睡意,他们折腾了一夜,至到天亮了二人才搂着睡去。幸好那时星期天,他们才有条件睡到中午起床,而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寝室里用电热杯煮方便面吃。当安琪穿着林森的牛仔裤走了以后,林森才猛然想起,安琪她不是处女。 

  林森从幼时起就渴求的那种神秘感在一夜间全消失无踪。 

  林森写了一首诗,文意很晦涩,诗里竟有这样的句子, 

  真见鬼 这个年月 

  处女像熊猫一样稀贵 

  他把这诗拿去交给校刊编辑部,却被那个秃头的教授大骂了一顿,教授骂他是"疯子"。没想到两个月以后,这首名叫《夜鬼》的诗却端端正正地发表在了一家正规的文学刊物上。这当然成了全院的走红新闻。林森也为此收到了大量的女性来函,其中有一封最短也最透明。 

  疯诗人: 

  我不是熊猫但却是处女,如若不信, 

  下午八点在图书馆旁的池塘边见。不见 

  不散。 

  一个处女 

  这署名?“一个处女”的来信吓了林森一大跳。但是这个黄昏,林森还是决定去见见这位新女性。 

  那个傍晚的夕阳很绚丽,林森的视线虽被树木楼房所挡,但他凭那化学实验大楼高高的玻璃窗反射出的耀眼红光就可以断定今天的落日一定非常的辉煌和壮丽。当他来到图书馆旁的池塘边,塘里的绿荷正倦意般的相互依偎着,岸边的柳也无精打采地低垂。林森一眼就望见了那树荫中的石条上坐有一位在收听英语广播的女性背影。他走过去在那倩影后"嗨"了一声,那身子悠然地转了过来,林森的心便大叫上当,林森这才想起那封信的笔迹分明是胡为的。面前的这位女子是外语系教法语的女老师,全校学生在背后都叫“老姑娘”。这为当年本院的高材生曾与一位美国来华留学生有过一段浪漫的爱情,但那位美国少爷已回国多年了,而她却还天天都在做"美国梦"。林森尴尬地一笑,说"对不起,认错了人",然后点点头转身就走。他听见了这女人在后面用纯正的英语骂了一声"疯子",那语调虽和秃教授的不一样,但骂的效果一致。 

  追求林森的女人很多,这和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那些"现代诗"的篇数成正比。但林森快毕业时却栽在了一位刚进校才半年的新同学手里。 

  那是一个中午,初夏的太阳还不烤人,大家坐在食堂对面的花台边吃饭。这时候远处走来一位一年级的女同学,她逆着金色的阳光,步履轻盈,边走边吃着饭盒里的饭菜。胡为赌林森,若能叫住这姑娘朝大伙儿笑一笑,林森就算赢,赌注是胡为今晚请大家喝啤酒,见者有份。大伙都在给林森打气,当然为的是那啤酒。 

  当这位纯美的女孩子走近时,林森果敢地快步上前,他神情严肃地叫住了这位小同学。林森压低声音神秘地说: 

  "小妹妹,行行好,帮帮忙。" 

  这女孩子不解地望着林森,似乎觉得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很面熟。 

  "是这样的,花台边的那个小子与我打赌,说是我能让你笑一笑,他今晚就请客,招待所有的人。小妹妹,你可千万帮个忙,要知道我们可是好久都没有聚餐吃过肉了。" 

  林森的话还没有说完,这姑娘下意识地朝花台方向望去,果然有一帮小子正呆呆地望着她。这事未免太滑稽了吧。她并不是要帮林森什么忙,而是这突发之事太可笑了,故而她不由自主、任俊不禁地莞尔一笑。她正要说点什么,但林森猛然抓住她的手摇了摇,转身就跑,还回头向她打了一个飞吻,说了声"谢谢"。 

  胡为只好破费请大家喝了一顿啤酒,但是,以"疯子诗人"闻名全校的林森不知为何却一下坠入了爱河。那晚林森居然失了眠,竟半夜去楼道打起了太极拳。 

  那个夏夜好爽好爽。林森把一张约会的小纸条夹在一本书里,然后他在图书馆里当众交给了那位小同学。林森约那小女孩下晚自习时在图书馆边的池塘旁相见。约会的时间到了,那位纯情少女也如期轻盈地来了。林森的心像夏夜的风一样爽朗。但这位低年级的女孩子却把那仍夹着纸条的书还给了林森。 

  月是明亮的月,风是清爽的风,树林是静悄悄的树林。这位女孩子抱着本厚后的牛津大辞典,她像背诵莎士比亚的台词一样把林森痛斥了个够。她没有像秃教授那样咆哮,也不像"老姑娘"一般傲慢,她斥责人的语调也如她的外表一样宁美。她斥责林森狂妄、霸道,别以为写出了一些歪诗就可以欺负天下所有的女人。完了她还朝林森浅浅地一笑,说;了声"拜拜"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林森的优越感一下子就被这个一年级的小妹妹给打垮了。 

  林森毕了业,分配在了他读高中的母校当教员,分给他的寝室恰巧就是当年小老师住过的那间小屋。林森报了到,便来到这间曾让他伤心过的小房子里。林森刚把背包放下,那位快活的小老师就跑来欢迎他。 

  这个女人看上去还是个小女人。林森的唇须全变得黑乎乎的了,而她却还是一个女学生的模样,一点也不见老,只是那高耸的乳房变得硕大了许多,纤细的腰似乎变粗了一点。小老师后来没与教数学的"傻大个"结婚,而是作了副市长的儿媳妇。她一如以往般的快活、热情和天真,见到今日的林森就更像一只才下了“咯咯”直叫的小母鸡一样。 

  "几年过去,你的青春依旧,而我却老了。"林森叹息了一下,说。 

  "你可比我强多了,一出校门就已是载誉的诗人。" 

  小老师两颊飘红,柔声地赞美林森。林森却解释地说: 

  "大家都知道,我是疯子诗人。"林森叹了一口气,"干吗要让我来教书,他们真的不怕我把下一代都教成疯子吗?" 

  "这不可能,"小老师挺着硕大的胸脯说。 

  "怎么不可能?上行下效,小孩子就喜欢模仿。" 

  "别担心,只要你有一个老师的身份,你的言行就不会随心所欲。这是自然而然的,正如当初我对你一样。"小老师显然开始了怀旧。 

  "你当初?"林森靠着还未解开的背包问。 

  "当初我并不是你觉得的那样神圣,我对自己的要求并不高。"小老师竟这般坦诚地对林森说。 

  "我知道。四年前我拿着录取通知书来找你报告好消息,你与傻大个就在这屋里,我全看见了。"林森不知从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勇气。竟一下搬开了压在他心头达四年之久的石头。 

  "你全看见了?"小老师问。 

  "并没有全看见。幸好我那时还是个孩子,不知道接下去你们还会发生什么事,不然的话,我会破门而入的,干出傻事来就够你们难为情的了。"林森笑了,小老师也笑了。小老师一笑起来那双乳就快活地上下直抖。 

  "傻大个调走了吗?"林森问。 

  "他停薪留职了。" 

  "做生意?" 

  "不知道,听说是去了海南岛。" 

  又是海南岛,那个地方真的那么迷人?林森想不通,竟然胡为连学位也不要,也要去奔赴海南岛的召唤。 

  "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做生意,我的诗人,你有何打算?"小老师带着她成熟得直往外冒的女人气息坐在了林森的身旁。林森想起了当年看见的那件粉红色的胸衣,一件小小的胸衣就搅得当时的林森失魂落魄。的确,林森那时还是个孩子。 

  "我是个疯子,同学们全这样叫我,我也这样认为。一个疯子能干什么呢?就只有写点疯话了。"林森苦笑了一下。他忽然又想到好友胡为,还有两个月就大学毕业功到垂成了,可胡为他忽然退学去海南做生意去了。他的理由?"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在一家歌舞厅里搞伴奏,每月有千儿八百的外快收入,日子还凑和的过。现在都在下海搞第二职业,连我们校长都在外面代课挣外水,全社会都这样。这个时代金钱是件非常重要的东西。"小老师边说边拉住林森的手说,"瞧,你的手指有多修长,天生就是弹钢琴的料。当然,写诗也一样。"她说完便开始去帮林森解开背包,帮林森整理房间。 

  林森开始了他的教书生涯,可这日子也真够他受的。校长老是训他的话,叫他别在讲台上散布流言蜚语毒害青少年,可林森反问散布了什么流言时,校长又无言以对。在这个时代,一切都充满着功利主义的色彩,师道尊严已成为遥远的过去。在林森的教书生涯里,只有一件事让林森刻骨铭心。这当然不是与小老师偷偷地睡过觉。与小老师睡觉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光凭她在床上的身手,林森就知道小老师是个久经征战的女人。 

  林森虽然享受了男欢女爱,但他自从被秃教授骂了一顿后就不再去写抒情的玫瑰夜莺诗了。他的诗越写越疯,疯到了诗中竟出现了下流词语的地步。什么"月亮赤裸的躺在湛蓝的婚床上/偷偷地看那男生宿舍里的手淫",还有什么"双乳满含奔腾的性欲/恨不能把地球塞在胯下/交配得海啸、地震和火山爆?"。很遗憾的是,林森的这些"诗"总是在一些权威刊物上发表。这就难怪他的语文科经民意测验是全校最受欢迎的。只要林森洒脱地往讲台上一站,就象偶像般一样屹立在男女同学的心中,这课堂上也会不时爆发出大家开心的笑声。于是,就发生了一件让林森刻骨铭心的事来。一个女孩,的确只能叫一个小女孩,她总是偷偷地来到林森的那间小屋子里,与林森讨论他那些见诸报端刊物的诗篇。她毫不掩饰对林森的爱和渴望,她要对林森来一次"火山爆发"。她小小年纪,生活的原则却是那般无拘无束。她说她不愿去为那个渺茫的未来严守清规戒律做苦行僧,她不必去为未来的那个遥远而又陌生的他去守身如玉。她要提前去认识和体验生活。林森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她就应该把处子之身献给他。林森真不知道这个小女孩的这一堆理论是从哪里学来的? 

  林森是个早熟的男人,这在大学里就充分地表现过。好友胡为替他统计过,与他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至少有半打。那次酒后林森狂笑地说,"没有处女",这事似乎让他有点伤心。可这回,林森真的遇上了一个纯情初子,他却胆怯了。他没有忘记小老师说过的话。 

  但是,林森不是钢浇铁铸的人,他有一颗诗人狂放的心,他的性格只是坚强而不是顽强。当那女孩子赤裸着身子躺在他的床上斥责他"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时,林森终于经不起诱惑,他开始颤抖地去亲吻这女孩子如玉般的身子,这娇嫩的肌肤让林森感动得流泪。林森脱掉了他的衣服,他抱住那娇弱的身子,轻轻地说了声"我今天就让你看看什么叫男人"。当那女孩在经历了一阵山呼海啸后,她满意地缩在林森半年也没洗的被子里微笑着流泪。林森闭着眼轻轻地问:"你今年多大?" 

  "下月才满十五岁。"小女孩忍住初尝禁果而带来的疼痛,她幽幽地回答。小女孩不知为何非要坚持与林森睡一觉不可。这个念头也许是那天看见了自己的母亲与别的男人睡在一架床上而萌发的吧。她从父母打架时骂出的话语方明白,母亲与别的男人睡觉是为了报复父亲,因为父亲在外面搞野女人。现在她的愿望实现了,她体验了那些书中描写得天花乱坠的景象,她体验了与自己崇拜的男人在一起睡觉的感受,还有就是她也体验了对自己那打得锅盆乱飞的父母报复的滋味。作女人也不过如此。 

  林森一听这小女孩还不到十五岁,他的背脊顿时渗出了冷汗,。林森的心一凉。他悲哀地对这位卷缩在他身旁如小猫的女孩子说: 

  "同十五岁以下的女孩子睡觉,一律以强奸罪论处。这是法律。" 

  "我是自愿,不会告发你的。"女孩抚摸着林森的胸膛说。 

  "任何人都有权告发,而且不管告不告发,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强奸犯"森这回才觉得与女人睡觉并不是件温馨的事。"你穿上衣服走吧,我要准备去坐牢了。" 

  "你不会坐牢的,"小女孩用手捂住林森的嘴,"若是有谁要你去坐牢,那我就自杀。" 

  林森没有想到一个女孩子竟会对他以身相许,竟还痴迷到这种程度。 

  "你还是个孩子,唉,不说这些了,忘掉今天的事,回家去吧。好好学习,明年就该考大学了。" 

  林森拿出了当年小老师教育过他的那些话来教导这个女孩子。 

  "上不上大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你我今后与谁结婚,都应该留一份爱给对方。"小女孩穿好了衣服,站在门边固执地说。 

  "上大学怎么会不重要?"林森也穿衣下了床。 

  "我叔叔才小学毕业,可他们却比我们家富有。表妹才上小学就给买了钢琴,一家人过得比我们和睦。而我的父母全是上过大学的知识分子,日子过得寒酸不说,还成天打架。上了大学有什么好,知识多了有什么用?"小女孩说完甩门就走了。 

  这件事是林森当教师最感刻骨铭心的一件事。这刻骨铭心并不是因为那小女孩给他的床单上留下了点点腥红,也不是法律上把他界定成了一名"强奸犯",而是那小女孩走时扔下的一句话刺伤了他的心。"知识多了有什么用?"当年胡为退学时就说的是这句话,现在连一位十五岁也没满的小姑娘也说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了?崇尚知识和精神的时代真的是成为了遥远的过去了吗?林森又写诗,他的诗写得更疯癫了,诗的字里行间竟出现了"生殖器"这些医学名词。但林森的诗发表率很高,省内外的刊物上经常出现他的名字,他被评论界誉为是"超现时主义流派"的青年诗人,是一颗耀眼的新星。 

  后来那位小女孩考上大学走了,林森与小老师也只是偶尔偷欢而已。林森却与一位四十五岁的女人住在了一处。 

  四十五岁的女人是林森在一次联谊会上认识的,她是位女老板,她丈夫在给她开创了百万家产后被人乱刀杀死。据说是这位年过半百的男人拐了一位警察新婚不久的妻子,那位警察丈夫在盛怒之下忘了用法律而是用匕首去解决了这件令人蒙羞的问题。那俩个暗地里经常偷欢的狗男女被那位警察刺杀得体无完肤、命丧当场。 

  这位四十五岁的女人年轻时也做过诗人梦,她曾在中学的校刊上刊载过一首名叫《春春》的小诗。这张小报她至今还珍藏着。由于文革的上山下乡,葬送了她的青春。她凭借美貌在当时还混得小有名气,后来她就嫁给了一位做生意的男人。这男人在几年前发了财,但发了财的男人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胯下的那玩意儿不老实。这种不老实的结局就导致他送了性命。 

  女老板一见林森就被林森的气质所吸引,她读过林森的诗,认为林森的诗把男女之欲刻画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酣畅欲绝。没想到她还能结识这位诗坛"怪杰"。 

  四十五岁且有钱的女人当然比安琪、比小老师更具心计和手腕。他们认识的当晚,林森就留宿在了她那豪华的家里。 

  林森在那宽敞的客厅里与她品着咖啡、聊着诗歌、谈论着现实。俩人话很投机,如久别重逢的故友。后来的事是可想而知的了,他们床上床下,到处皆是战场。林森还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他觉得四十几岁的女人比十几岁的姑娘要够味得多。 

  打那以后,林森常与那女老板在一起。他们下舞场、进餐厅,骑摩托车去郊游。自从认识了女老板以后,林森在课堂上在也不发牢骚了,也从不在课堂上讲他的诗了。他开始严格按教学大纲去讲授,先是读生字、讲词组,然后划分段落、分析语法结构讲修辞,接下来就是讲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完了就布置作业。林森的学生开始对他的语文课不感兴趣了起来,以至到了上语文课就开始看小说。男生看金庸,女生读琼瑶。 

  那位在林森怀里结束了处子时代的小女孩幸好高中毕业读大学去了,不然这一定会让那女孩子伤心和后悔的。全校师生对林森由崇拜转为了羡慕。林森现在是一身名牌时装,法国领带、英国衬衫、意大利皮鞋,开着日本的轿车。林森是该市一家豪华娱乐中心"金凤凰"的总经理,那中心的董事长当然就是那位四十五岁的女人。林森在一夜之间成了一位有钱人,可他却不像别人那样退职或停薪留职,林森每天都开车来学校认认真真、恭恭敬敬地上两节课。校领导持怀疑态度去听了林森的几次课,均认为林森的课上得不错,全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故尔也就没去过问林森了。那位有一对硕大乳房的小老师,几年过去,风韵依旧,仍然一副中学生的打扮。她青春不减,到也十分迷人。不过她已不是副市长的儿媳妇了,因为医院检查证明她天生就是一只不会下蛋的鸡。副市长是位老干部,就这么一个儿子,他希望后继有人来接他革命了几十年的班。顾此他让儿子与小老师离了婚。小老师对此并不悲哀,她仍是活蹦乱跳地生活。她打一手漂亮的爵士鼓,她在鼓架前一坐,挺着性感的乳房,挥舞双臂狂放地击打。她的鼓点总是把人的情绪引向高潮,全城的舞迷人人皆倾拜小女人这激越的鼓声。在小女人所敲击出的鼓点中跳舞,让人倍感兴奋。 

  "金凤凰"娱乐中心是全城有名之所,林森也是全城出名的人物。林森仍然在写诗,但他已不写那些所谓的"现代新潮"诗篇了,他的诗文读起来再也不会让人联想到"性"了。林森猛然笔锋一转,他去追求唐诗宋词的韵律来。他现在的诗行里充满清新与纯情,这诗读来让你欣悦、感动,甚至流泪。但是,那些文学刊物却不再发表林森的诗,编辑部总是退他的稿。退稿信上说林森的诗文虽然行文优美,言词华丽,但繁文锦饰、文意空洞,没有思想性和时代感。林森每次接到退稿信,他就会仰天咆哮,还会指天漫骂。林森把以前用来写诗的词儿全拿来骂那些编辑们,有时竟骂得声泪具下,他甚至还写信去骂。后来,编辑部连稿件也不退他了。林森倾情而作的抒情诗竟一首也没发表过,但他还是天天都要写,林森觉得他的心里有很多话要讲,他的心里在不停地喷涌着诗歌的灵感。 

  林森是个感情成熟较早的男人,所以他写诗。林森也是个生理上成熟较早的男人,所以他从小就对异型好奇。在一次酒宴上,林森向在座的朋友讲了他儿时偷看女孩子小便被人抓住的那个故事,把在座的所有人全笑得前仰后翻。 

  春夜,窗外雨声淅沥。 

  林森翻出他过去发表的那些诗章的剪贴本来读,可他才读了几首,林森就不愿再读下去了。他想起了秃教授骂他的那些话来。教授是骂对了,事隔这么多年,我才明白,过去的我真的是在发疯。林森这样想。他翻看了一下那些诗篇的标题,全是些什么《精神病人》、《恶梦》、《不穿内裤》,还有《手淫》、《鸡奸》等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也算诗?这全是他妈的那些狗编辑们在诱良为娼。林森气愤地将那些剪报全扔进了床底。 

  林森拿起桌上一本抄写工整的自选诗集,他给这些不被编辑们喜欢的诗章起了一个名字叫《梦舫》。梦舫,就是梦中美丽如歌的画船。林森将整理出的诗集《梦舫》给他那四十五岁的情人看,那女人直看得泪流满面,连连说"真美、真美"。林森要她从公司拿两万元出来去把《梦舫》交出版社印刷出版。这女人却擦了擦腮边的泪,平静地对林森说: 

  "你还想去当什么诗人啊?现在有什么不好?应有尽有的,干吗非要去当个破诗人?何况别人并不喜欢你的诗。记住!这已不是那充满唐诗宋词的时代,早没有春江花月夜了。这个社会不需要那些诗情画意,不需要诗歌和精神。这世界已不再浪漫?" 

  林森接到了好友胡为的来信,胡为这小子已混得人模狗样当上了什么合资企业的总经理了。让林森激动的到不是这个大学知己又有了音讯,而是这个胡作非为的家伙居然还在怀念林森的诗。在大学时代,林森每首诗篇的第一位读者就是胡为。林森便把《梦舫》寄去了那遥远的南方。林森想,就让胡为去成为《梦舫》的唯一一位读者吧。 

  林森平静的生活终于被搅碎了。那天林森正坐在吧台上,他一边喝着洋酒,一边在品味大厅里弥漫的音乐。"金凤凰"还没来客人,林森总是在这短暂时分放上一支吉他的独奏曲。林森喜爱吉他曲《爱的罗曼史》,那忧伤的旋律让林森的思绪在空灵的世界里飞翔。正在此时,进来了一位姑娘,这姑娘也来吧台旁坐下,并要了一小杯咖啡在细细地品味。林森侧头看了一下那姑娘,这女孩子宁美、纯情、轻盈。林森觉得似曾相识。这女孩子也歪着头来看林森,她明亮的眼睛里也同样闪着疑惑不解的光。几乎同时,林森和这女孩子都记起了什么,不约而同地举起了酒杯,互相一碰,然后异口同声地说"世界太小了"。 

  这女孩子就是当年让胡为破费招待大家喝啤酒的低年级小同学,也是在大学时代唯一一个将林森的优越感打跨过的女孩子。林森一下产生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似乎世界在他眼前一下亮堂了起来。他邀请那女孩子跳舞、唱歌,他俩在柔媚的音乐声中互相紧紧地搂着,并迷茫地凝视着。林森喃喃而语,"这不应该叫一见钟情,因为当年我是约过你、追求过你,为你失过眠。只是因为你拒绝了我,而我又马上毕业了。假如再有一个月,我想,我会成功,我们会恋爱的。"这女孩子将林森抱得更紧,她竟流出了眼泪。她用双唇堵住了林森的嘴,她不让林森说下去。她在林森的耳畔细细地说,这几年,她一直生活在一种思念的阳光之中。 

  当林森与那小同学坐在林森的办公室里倾诉思念之情时,那四十五岁的女人推门走了进来。那女人一进房间,这女孩就如小鸟一样扑了过去,并柔柔地叫了一声"妈咪"。望着那两位女人一起相拥的样儿,林森忽然变得冰凉的心一下就涌出心房,摔在地上碎了。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冥冥中注定一般。林森那晚回到了他在学校的宿舍,他呆呆地坐在床沿,他在想这一切究竟是什么回事? 

  那晚天气特别闷热,小老师躺在床上怎么也不能入睡,她非常奇怪林森今天晚上的举止,林森脸色怪怪地盯着人家的女儿。他们是一个学校毕业的,是校友,说不定他俩认识。小老师起了床,凭窗望去。她见林森的小屋还亮着灯光,于是她便披衣出了门。她想去问问林森,问林森是否与那女孩子早就认识。 

  小老师去叫林森的门,林森没有答应。小老师从窗缝里望见林森伏在书桌上熟睡。小老师又叫了叫,林森仍一动不动的。小老师感觉有点不对劲,一种恐惧的阴风在她的身体内飘动。小老师去叫来了住在隔壁教体育的王老师,俩人又喊了半天见林森仍无动静。这时已惊动了四邻,大家决定撞门。门被王老师一脚揣开,大家一进去就发现地上全是血。小老师慌忙去看林森,林森握在手里的刀这才"当"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你别动这支花, 

  因为它是从昨夜的梦中采摘而来 

  插在这清晨的瓶子里, 

  而那透明的瓶里 

  盛着的是一泓清澈的泪。 

  你别动这首歌, 

  因为它是从明晚的暇想中寻觅而成 

  谱在这洁净的芳笺上, 

  而那叠温馨的素笺 

  是用一颗低泣的心别在一起。 

  你别动这个故事, 

  因为它是由缕缕易碎的记忆 

  编织在这诗行之中, 

  而那编织的微笑 

  已在暮秋的篱笆间消隐无踪。 

  请你千万别动这个坟头, 

  因为有一个春天般的少女 

  偃卧在里面, 

  那墓草虽已苍黄, 

  但她的青春 

  却依旧翠绿。 

  胡为坐在"金凤凰"娱乐中心里听这儿的女经理将完了林森的故事后,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本印刷精美的诗集来。胡为随手一翻,然后信口读了一首里面的诗,完了将这诗集合上,叹了一口长气,并将诗集递给了对面正大口大口喝酒的那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小老师。小老师将这本名叫《梦舫》的诗集贴在胸前,她的泪水已无声地淌下。 

  金凤凰娱乐中心董事长的女儿两年前大学刚毕业就因林森的死而住进了精神病院,她母亲就将这座娱乐中心全权委托给了小老师来管理经营,她则带上女儿到一座滨海城市去疗养治病去了。 

  胡为又从包里拿出了一个信封,他放在桌上,对小老师说: 

  "这本诗集是我岳父推荐出版的。我岳父是位出版商,他的眼光很敏锐,他说林森的诗要不了多久一定走红。他要我专程来找林森索要第二部诗稿,没想到竟出了这么多意想不到的事。"胡为喝了一口酒后又说:"这是《梦舫》的稿酬,你是林森的好友就带林森收下吧。清明时候多给他燃几柱香。" 

  胡为说完,也不管小老师作何回答,他起身离去。胡为走出金凤凰娱乐城的大厅,走进光亮的世界之中,强烈的阳光让胡为一阵目眩。他想起了他为林森的《梦舫》作的序言。 

  林森是个早熟的男人。…… 

  当林森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 

  林森曾经历过一个"疯子诗人"的时代,他写诗如同骂街。…… 

  林森有一副雪莱的面厐和一派拜伦的气质。林森的诗是失落在遥远 

  星际的一只美丽的梦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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