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山海,弄丢了你】(1)作者:libyoy

送交者: 留立 [☆★★★声望勋衔15★★★☆] 于 2026-03-14 21:20 已读6312次 1赞 大字阅读 繁体
          【隔着山海,弄丢了你】(1)

作者:libyoy
2026/03/15 发布于 春满四合院
字数:12567

  第一章: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二零一四年的夏天,蝉鸣声像是发了疯一样,把整个南方小城的空气都叫得燥热且黏稠。柏油马路被晒得泛起油光,路边的法国梧桐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叶子,只有知了不知疲倦地在树梢上叫嚣着,仿佛在向全世界宣示这个夏天属于它们。

  对于即将步入初三的我们来说,这个夏天不仅意味着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的暑假,更意味着一段可以肆意挥霍的青春时光。

  那时候的我,十五岁,正是精力旺盛得无处安放的年纪。那时候的我还没有经历大学的异地,没有经历那些成长的烦恼,还是个天不怕地不怕、以为自己能拯救世界的毛头小子。我顶着一张还算不错的皮囊——这是我妈和邻居阿姨们公认的评价,说我浓眉大眼、阳光帅气,以后肯定能去当明星。但我自己知道,这副好皮囊下,藏着一个顽劣得让人头疼的灵魂。

  我叫陈宇,住在这个老旧家属院的3号楼401室。而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必须得从住在402室的那个女孩说起。

  她叫林婉。

  如果你在那个时候来到我们这个大院,你总能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瘦高的男生骑着单车,后座上载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扎着马尾辫的女生,在夕阳的余晖里呼啸而过。男生骑得飞快,得意洋洋地大呼小叫,女生则紧紧抓着男生的衣角,虽然吓得脸色发白,但眼角眉梢却全是笑意。

  那是我和林婉。我们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据我妈说,我俩还在摇篮里的时候,就互相抓着对方的手指头啃。幼儿园、小学、初中,我们不仅同校,甚至大部分时间都是同班。两家住对门,阳台几乎挨着,我只要在阳台上吹一声口哨,她就会探出头来问我“怎么了”。

  这种关系,大院里的长辈们调侃叫“青梅竹马”,同学们起哄叫“两口子”。小时候我们还会红着脸反驳,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反驳就变成了一种默认的默契。至少对我来说,林婉就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谁抢我跟谁急。

  那个七月的午后,阳光毒辣得像是要把人烤干。我刚被我爸训了一顿,原因是我在补习课上偷偷看漫画书被老师抓了个现行,电话直接打到了家里。我爸气得要抄鸡毛掸子,我眼疾手快,一脚踹开房门,像只猴子一样窜上了阳台。

  “陈宇!你给我站住!反了你了!”我爸的怒吼声在身后炸响。

  我根本没理会,熟练地翻过阳台栏杆,那是通往隔壁林婉家的“秘密通道”。虽然两家阳台隔着半米的距离,但对于经常上房揭瓦的我来说,这不算什么挑战。我轻轻一跃,稳稳地落在了林婉家阳台上。

  林婉正坐在书桌前写作业,听到动静吓了一跳,转过头看到是我,那张清秀白净的小脸上立刻浮现出一种既无奈又惊慌的神情。

  “你又怎么了?”她压低声音,像是做贼一样。

  我冲她做了个鬼脸,一屁股坐在她的床上,把那只沾满灰尘的球鞋往她地毯上一蹭:“还能怎么了,老头子又要打我。借你这儿避避风头。”

  林婉看着我鞋上的泥印在她刚换的粉色床单上蹭出了一道黑痕,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但什么也没说。她就是这么个性格,温柔得像是一潭水,从来不大声说话,也不轻易发脾气,尤其是对我。她叹了口气,起身去拿了条湿毛巾递给我:“快擦擦,待会儿你爸找过来,你就完了。”

  “怕什么,有你在呢。”我接过毛巾胡乱擦了擦脸,理所当然地说道,“你是我的保护神嘛。”

  林婉脸一红,嗔怪地瞪了我一眼,但眼底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这就是林婉。从小到大,我闯了祸,不管是打破了邻居家的玻璃,还是在学校里跟人打架挂了彩,最后帮我收拾烂摊子的永远是她。她会帮我向老师撒谎,会帮我隐瞒考试成绩,甚至会拿出自己攒了许久的零花钱帮我赔偿损失。她就像是我的专属“擦屁股专员”,而我,则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份偏爱,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那个下午,我在林婉的房间里躲到了天黑。直到我爸气消了,在阳台上喊我的名字,我才敢溜回家。临走前,林婉塞给我一瓶冰镇的可乐,那是她特意去楼下小卖部买给我的。

  “下次别这么冲动了,叔叔也是为你好。”她站在阳台上,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脸上,把她整个人照得发亮。

  我接过可乐,仰头灌了一大口,那股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流进胃里,瞬间驱散了暑气。我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冲她眨了眨眼:“知道了,知道了,啰嗦。等我以后发达了,肯定给你买一卡车的可乐!”

  林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那笑容干净得像是一朵盛开的栀子花。

  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这个承诺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变得多么沉重,也不知道这瓶可乐,会成为我们青春里最奢侈的回忆。

  八月份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要去郊区的一个植物园参观。对于这种无聊的活动,我向来是没什么兴趣的,但听说林婉要去,我便也报了名。毕竟,如果不跟着,谁知道会不会有别的不长眼的小子去招惹她?

  那天天气异常闷热,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将要下雨的潮湿味道。我们坐着大巴车到了植物园。那个植物园很大,里面有些地方还没完全开发好,保留着一些原始的树林和荒地。

  参观过程枯燥乏味,带队的老头子讲得唾沫横飞,我听得昏昏欲睡。趁着老师不注意,我悄悄捅了捅身边的林婉:“哎,听说那边有个废弃的花房,里面有些奇奇怪怪的植物,咱们溜过去看看?”

  林婉胆子小,犹豫着摇了摇头:“不好吧,老师会发现……”

  “发现什么呀,这么大个园子,谁盯着咱们?”我满不在乎地耸耸肩,那股顽皮劲儿又上来了,“走吧走吧,陪我去看看,我一个人没意思。”

  说着,我不由分说地拉起她的手腕,趁着大部队都在听讲解的空档,猫着腰钻进了一条小路。

  林婉的手腕很细,皮肤凉凉的,被我攥在手里软绵绵的。她虽然嘴上说着不愿意,但身体却顺从地跟着我。这也是她的一大弱点——耳根子软,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更见不得我失望。

  我们穿过一片茂密的灌木丛,果然看到了一座破旧的玻璃花房。花房的玻璃大部分都碎了,露出黑洞洞的缺口,里面杂草丛生,看起来有些阴森,但也透着一股探险的刺激感。

  “你看,我就说有好玩的吧!”我得意地回头冲她眨眼。

  我们在花房周围转悠着。我看到一棵歪脖子树,上面有个鸟窝。小时候掏鸟蛋是我最爱干的事儿,虽然现在长大了,但那股野性子还没收回来。

  “你在下面等着,我上去看看还有没有蛋。”我把书包往地上一扔,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树。

  “陈宇,小心点啊!那是枯树,不结实!”林婉在下面紧张地喊道,两只手紧紧地攥着衣角,仰着头看着我,眼神里全是担忧。

  “放心吧,你哥我身手那是……”我话还没说完,脚底踩着的那根树枝突然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嚓”声。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我感觉身体一轻,紧接着就是失重的坠落感。

  “啊!”

  我惨叫一声,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更糟糕的是,我这一摔,像是触动了什么多米诺骨牌。花房旁边堆着的一摞废弃的玻璃架子本来就不稳,被我落地的震动一晃,竟然哗啦啦地倒了下来。

  一阵刺耳的破碎声响彻了寂静的树林。

  我躺在地上,只觉得腿上一阵剧痛,像是被什么东西划破了。我低头一看,小腿上赫然有一道口子,鲜血正渗出来。而更让我绝望的是,那些倒下的架子,砸烂了花房里仅存的几盆看起来挺名贵的植物。

  完了。

  这回真的完了。

  “陈宇!”林婉惊叫着冲过来,看到我腿上的血,脸瞬间吓得煞白,“你流血了!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她想扶我起来,但我疼得呲牙咧嘴。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和呵斥声。

  “谁在那边?!干什么呢?!”

  是植物园的管理员,还有我们学校的教导主任。

  我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这要是被抓到,私闯禁区、破坏公物、还受了伤,处分是跑不了了,弄不好还得叫家长赔偿巨款。我爸要是知道我又惹了这么大的祸,非得把我的腿打断不可。

  “快……快跑……”我忍着痛想站起来,但腿根本使不上劲。

  那个教导主任是个出了名的“黑面神”,最讨厌学生不守纪律。眼看人影越来越近,我绝望地想,这下彻底完犊子了。

  就在这时,林婉做了一个我没想到的举动。

  她没有跑,也没有慌得哭出来。她迅速地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包纸巾,那是她随身带着的。她抽出一张,用力地擦了擦我腿上的血迹,然后顺手把那张带血的纸巾塞进了旁边的草丛里。

  紧接着,她把自己那双崭新的、白色的运动鞋脱了下来,随手扔进了一旁的水沟里,光着脚踩在满是碎石的地面上。然后,她一把扶住我,眼泪说来就来,那副梨花带雨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心软。

  “记住了,”她凑在我耳边,语速极快但声音坚定地说,“你是为了帮我捡帽子才摔倒的,而且我们只是迷路了,不小心碰倒了架子。那个鸟窝的事,千万别说!”

  我愣愣地看着她,这个平时连大声说话都会脸红的女孩,此刻眼里闪烁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光芒,那是坚定,是勇敢,是为了保护我不惜一切代价的决绝。

  “可是……”我想说这会连累她。

  “没有可是!”她瞪了我一眼,眼神严厉得让我不敢反驳,“听我的!”

  下一秒,教导主任和管理员冲到了我们面前。

  “干什么呢!哪个班的?!”教导主任黑着脸吼道。

  林婉“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得那叫一个惨绝人寰,撕心裂肺。她指着我的腿,抽噎着说:“老师……我们……我们迷路了……陈宇同学为了帮我捡被风吹走的帽子,才……才不小心摔倒了……那些架子……是我们不小心碰到的……对不起……”

  她一边哭,一边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光着的小脚在地上被石子硌得通红,看起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管理员看了看那几盆被砸烂的植物,虽然心疼,但看到我满腿是血,还有林婉那双哭红的眼睛和光着的脚,原本的火气也消了一半。教导主任皱着眉头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现场,虽然觉得有些蹊跷,但毕竟我是为了帮女同学才受的伤,而且林婉平时在学校的品学兼优是出了名的,怎么也不像是在撒谎。

  “行了行了,别哭了。”教导主任的语气缓和了一些,“赶紧去医务室包扎一下。下次注意点,别到处乱跑!”

  我看着林婉,她还在不停地道歉,眼泪止不住地流。但我知道,她在演戏。她在用她那最宝贵的东西——诚实和名誉,来换取我的平安。

  那一刻,我看着她光着脚站在满是尘土的地上,看着她为了我而对老师低头哈腰的样子,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狠狠撞了一下。从小到大,我习惯了她的好,习惯了她的包容,但从未像这一刻一样,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女孩对我有多重要。

  她不仅仅是我的邻居,我的青梅,她是我的“共犯”,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割舍掉的一部分。

  事后,我虽然腿上缝了几针,但奇迹般地躲过了处分,只是被批评教育了一番。学校甚至还在周一的晨会上表扬了陈宇同学助人为乐(虽然有点笨手笨脚)。

  那个晚上,我瘸着腿坐在阳台上,看着隔壁黑漆漆的房间,心里五味杂陈。林婉因为没穿鞋,脚底被划破了好几道口子,也被她妈妈骂了一顿。

  我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媳妇,谢了。这辈子,只要你使唤,我绝不皱一下眉头。】

  过了很久,手机震动了一下。

  【少贫嘴。下次再敢乱跑,我就不管你了。】

  虽然隔着屏幕,但我能想象出她红着脸打字的样子,还有她那副明明很关心却还要装作生气的模样。我把手机贴在胸口,看着天上的星星,傻傻地笑了。

  那时候的我天真地以为,这种“我闯祸、你兜底”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我以为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过不去的坎。我以为我的每一次犯错,都会换来她的原谅。

  但我忘了,人是会长大的,环境是会变的。而有些习惯,一旦养成,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变成最锋利的刀,割断我们之间紧紧相连的那根线。

  那个夏天的风,吹过树梢,吹过我们年轻的脸庞,却没能吹散未来笼罩在我们头顶的阴霾。

  那次“植物园事件”之后,我和林婉的关系在大院里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甚至连我爸那个暴躁脾气,在提到林婉时也会难得地柔和下来:“你小子要是敢欺负人家婉婉,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我腿上的伤好得很快,只是膝盖上留下了一个浅白色的疤。林婉每次看到它,都会下意识地别过头去,好像那个伤口是她心里的一个结。但我从不把这当回事,反倒觉得这是男人勋章,到处跟人吹嘘:“看见没?为了救美人受的伤,值!”

  日子过得飞快,尤其是在有林婉陪伴的情况下。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市一中。虽然分班的时候没能在同一个班,我在五班(理科实验班),她在三班(文科实验班),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全校公认的一对。

  那时候的我,正处于青春期的巅峰。个头蹿到了那一米八五,五官也长开了,褪去了初中时的那种稚气和顽劣,多了几分阳光和帅气。加上我性格大大咧咧,爱交朋友,讲义气,不管是篮球队还是学生会,我都混得风生水起。走在校园里,经常能听到女生们小声的议论和窃笑。

  但我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大条”。对于这些目光,我通常是视而不见,或者单纯地理解为“哥魅力大”。我的眼里,除了兄弟,就只有林婉。而对待林婉,我依旧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习惯了她的付出,习惯了她的包容,却很少去细想,她那个内向的性格下,究竟藏着怎样的敏感和心思。

  高二的校篮球联赛,是我们学校一年一度的盛事。

  作为班级的主力前锋,我那几天可以说是风光无限。决赛那天下午,操场上围满了人,加油声震耳欲聋。我在场上挥洒着汗水,每一次进球,都能引起场边女生的一阵尖叫。

  但我没空理会这些,我的余光一直在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知道林婉会来,因为赛前我特意嘱咐过她:“媳妇,你必须来给我送水啊,别人送的我不喝。”

  这种霸道的要求,对于林婉来说,既是压力,也是一种甜蜜的负担。

  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我们班以两分的优势险胜。队友们兴奋地冲上来把我团团围住,有人递毛巾,有人递水。我推开那一双双递过来的手,满头大汗地冲向看台的角落。

  那里,林婉正静静地站着,手里紧紧攥着一瓶矿泉水和一条迭得整整齐齐的毛巾。

  “嘿!”我冲到她面前,像个邀功的大男孩一样咧嘴笑着,胸膛剧烈起伏着,“看见没?最后那个三分球,帅不帅?”

  林婉被我的突然靠近吓了一跳,脸颊瞬间红了。她有些局促地把水和毛巾递过来:“嗯……挺帅的。你……你擦擦汗吧。”

  我接过水,仰头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剩下的直接从头顶浇了下来。冰凉的水顺着我的头发流下,打湿了我的球衣。周围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呼,但我毫不在意,接过林婉手里的毛巾,胡乱地抹了一把脸。

  这时候,周围不少女生都围了过来,有些胆子大的甚至拿着手机在拍照。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动物园里的猴子,但这种被注视的感觉让我有些飘飘然。

  就在这时,隔壁班的一个挺漂亮的女生——好像叫李薇,拿着一瓶功能饮料挤了进来,一脸崇拜地看着我:“陈宇,你刚才太厉害了!这瓶水给你,补充一下体力!”

  说着,她就要把手里的饮料往我手里塞。

  那一刻,周围安静了一下。大家都知道我和林婉的关系,但这女生的举动显然有些挑衅或者是不知情。林婉站在一旁,拿着空瓶子的手微微收紧,眼神黯淡了一下,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她性格温吞,又不爱争抢,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就是避让。

  我看到她往后退的动作,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一股无名火。不是冲她,是冲那种让她觉得卑微的氛围。

  我是个直肠子,做事从来不顾后果。那一瞬间,我想都没想,直接把那瓶功能饮料挡了回去,动作幅度有点大,甚至有点粗鲁。

  “不用了,我不爱喝这个。”

  我拒绝了那个女生,然后转过身,当着所有围观同学的面,一把揽住了林婉的肩膀,把她带到自己身前。动作十分自然,也十分霸道,仿佛在向全世界宣告所有权。

  “大家都听好了啊!”我大声说道,带着几分骄傲和痞气,“这是我媳妇,从小定的。以后那些送水送情书的事儿,大伙儿就别忙活了,直接交给她就行,我也只喝她送的水!”

  全场瞬间一片哗然。

  “哇——”起哄声响成一片,口哨声此起彼伏。

  林婉的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整个人僵在我的怀里,像只受惊的兔子。她想挣扎,但我搂得紧紧的,凑到她耳边低声说:“别动,配合点,不然以后我就没面子了。”

  林婉听了这话,身体慢慢软了下来,不再挣扎,只是低着头,不敢看周围人的目光。但我能感觉到,她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羞涩却又满足的笑意。

  那时候的我,以为这就是爱。这就是对她最好的保护。

  但我忽略了,她是一个喜静、内向的女孩。这种高调的“宣誓主权”,虽然让她感到了被重视,但同时也让她成为了全校女生议论的焦点,甚至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那天晚上回大院的路上,林婉一直低着头不说话。

  “怎么了?不开心啊?”我骑着车,回头看了看坐在后座的她。

  “没有。”林婉的声音很轻,“就是……你以后能不能别这么大声嚷嚷?大家都在看……”

  “看怎么了?”我满不在乎地蹬着车,“让他们看去!反正你是我媳妇,这是事实,我又没撒谎。”

  “可是……”林婉欲言又止,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她只是轻轻地把头靠在了我的背上,双手环住了我的腰,“陈宇,你对我真好。”

  我听了这话,心里美滋滋的,脚下蹬得更用力了:“那是!你也得对我好点,你看我这腿,为了打球都累细了。”

  我还在那儿贫嘴,完全没听出她话里那一丝隐隐的不安。她要的其实不是全校面前的风光,而是一份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安稳的、细腻的感情。但我那时候不懂,我觉得爱就是大张旗鼓,就是让所有人都知道。

  这种性格上的差异,在当时浓烈的感情掩盖下,显得微不足道。我们依旧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在阳台上写作业。

  但我越来越忙。忙着打球,忙着跟兄弟们聚会,忙着各种社团活动。我习惯了她在那里,习惯了无论我多晚回家,阳台上那盏灯都亮着;习惯了无论我闯了什么祸,她都会用那句“没关系”来安慰我。

  有一次,我答应了周六陪她去看电影。那是她期待很久的一部文艺片,票她都买好了。

  结果周六下午,我刚要出门,篮球队的一帮哥们儿就找上门来了。

  “陈宇!赶紧的,隔壁学校那帮孙子约战,咱不能怂啊!缺个主力,就等你了!”

  我一听有架打(球赛),心里的热血立马就沸腾了。那股讲义气、爱热闹的劲儿瞬间冲昏了头脑。

  “走!谁怕谁啊!”我想都没想,转头就给林婉发了个短信:【媳妇,临时有点急事,球队约战,我不去不行。电影你自己去看吧,票钱我补给你!】

  发完短信,我就兴冲冲地跟着兄弟们去了球场,一直打到天黑,浑身酸痛却爽快淋漓。打完球,大家又起哄去撸串,我也跟着去了,完全把看电影的事抛到了脑后。

  直到深夜回到家,我才看到手机上林婉回的那条短信。

  【没关系,你去忙吧。我自己去就行。】

  短短几个字,看不出任何情绪。

  第二天我去找她时,她依旧像往常一样给我开了门,桌上放着一本我看不懂的文艺杂志。她笑着问我昨天打球赢了没,我也没多想,兴致勃勃地跟她吹嘘我的战绩。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在电影院门口等了我半个小时,手里拿着两张票。周围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最后电影开场了,她也没进去,把票扔进了垃圾桶,一个人走回了家。路上还遇到了大雨,淋成了落汤鸡。

  如果当时我细心一点,哪怕是多问一句“你有没有带伞”,或者看一眼她那双被雨水泡皱的鞋子,或许我就能发现她的委屈。

  但我没有。

  我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觉得只要我给她笑脸,只要我给她承诺,只要我在大家面前承认她是我媳妇,这就是爱。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我拍着胸脯,“下次,下次一定陪你去看!”

  林婉笑了笑,笑得很淡。她低头继续翻看那本杂志,掩盖了眼底的落寞。

  “陈宇,”她突然轻声叫了我一下,“我们……是不是一直都这样?”

  “哪样?”我正忙着给她讲那个绝杀球的细节,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什么。”她摇了摇头,声音更轻了,“就是你在外面玩,我在家里等你。”

  我愣了一下,随即大大咧咧地把手搭在她肩膀上:“嗨,这不很正常嘛!男主外女主内嘛!再说了,我也没让你一直等啊,你也出去玩玩嘛,别老闷在家里。”

  我说这话时,完全是出于真心,甚至觉得自己很开明。但我根本没意识到,这所谓的“开明”,其实是我对她情感需求的一种逃避和忽视。她等的不是我的允许,而是我的陪伴。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在阳光下肆意生长,她在阴影里默默守候。我们就像两棵纠缠在一起的树,地上的枝叶看似亲密无间,但地下的根系,却因为我的一味索取和她的默默退让,开始悄悄地倾斜。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高二是灰色的,是做不完的试卷和考不完的试。但对于我来说,只要有林婉在,这日子就依然是彩色的。哪怕我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训话,出来时只要看到她在走廊尽头等我,我就能立刻换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仿佛刚才那个被骂得狗血淋头的人根本不是我。

  我习惯了这种被偏爱、被包容的感觉,习惯了把她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

  那年初冬,城里新开了一家很有名气的游乐园,据说那里的摩天轮是全市最高的,能在顶点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班里的情侣们都在私下议论,说是只要在摩天轮最高点许愿,情侣就能一辈子不分开。

  那时候的男生,总觉得带女朋友去这种地方,是一种“男人该有”的浪漫,也是一种在兄弟面前值得炫耀的资本。

  “媳妇,这周六,咱们去那个新开的游乐园!”周三放学路上,我骑着车,扭头对坐在后座的林婉说道,语气里满是兴奋,“老三他们都说那地儿特牛逼,摩天轮贼高。我票都让人帮忙买好了!”

  林婉听了,先是眼睛一亮,随即又有些犹豫地皱了皱眉:“周六?可是这周月考成绩刚下来,我数学那道大题没做出来,我想周六在家复习一下错题……而且,听说那边人特别多,排队都要好几个小时……”

  “哎呀,复习什么时候不能复习?”我立刻打断了她,脚下的蹬车速度加快了些,带起一阵冷风,“劳逸结合懂不懂?再说了,票都买了,不去不就浪费了吗?我都跟老三他们吹出去了,说我要带你去做摩天轮,你要是不去,我这脸往哪搁?”

  这就是我的毛病——爱面子,讲排场,总觉得我的安排就是最好的安排。那时候的我,根本听不进她话里的顾虑,只觉得她是女孩子家家,优柔寡断,需要我来拿主意。

  林婉坐在后座,没有再反驳。她只是轻轻地把头靠在我的背上,双手环紧了我的腰,像是怕我被风吹冷了,又像是在掩饰某种不安。

  “好吧,那……那我们去。”过了许久,我听到她在我身后轻轻地说了一句。

  周六那天,天公不作美,阴沉沉的,还飘着点零星的小雨。

  我本来想着,下雨正好,人少!结果到了游乐园门口我才发现,我想错了。那天的人多得像下饺子一样,五颜六色的雨伞挤在一起,把检票口堵得水泄不通。

  “这也太多人了吧……”林婉缩了缩脖子,把自己裹在围巾里,看着那长龙一样的队伍,脸色有些发白。她本来就有些认生,这种拥挤嘈杂的环境让她很不舒服。

  “来都来了,挤挤呗!”我大大咧咧地拉起她的手,仗着自己力气大,带着她在人群里穿梭,“放心,有哥在,丢不了!”

  我们在寒风中排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队,才坐上了那个传说中的摩天轮。

  当我们终于钻进那个狭小的轿厢里时,两个人都已经被冻透了。林婉的手冰凉冰凉的,脸也被风吹得通红。我搓了搓她的手,试图给她暖一暖,嘴里还在抱怨:“这游乐园也是,也不多开几个供暖设备,冻死爹了。”

  轿厢缓缓上升,窗外的景色确实不错,城市的轮廓在雨雾中若隐若现。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终于坐上来了”、“这钱花得值”、“回头跟老三吹牛有素材了”。

  我兴致勃勃地指着窗外:“媳妇你看,那是咱们学校!哎,那个是你家那个商场吧?看着真小!”

  林婉坐在对面,一直在搓着手,偶尔看一眼窗外,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陈宇,”她突然看着我,眼神有些闪动,“那个……听说摩天轮到最高点的时候,要许愿才灵。你……你许了什么愿?”

  我愣了一下,正拿着手机疯狂找角度拍照,想发个朋友圈。听到她这么问,我随口说道:“还能许啥?保佑我不挂科呗!哎你别动,挡着光了,我再拍一张。”

  “咔嚓”一声。

  照片定格了。画面里,窗外是灰蒙蒙的城市,我笑得没心没肺,比着剪刀手。而林婉坐在角落里,只露出半张侧脸,神情有些落寞,眼神并没有看镜头,而是看着窗外虚无的远方。

  后来我才知道,她在那个最高点,许的愿望是:希望陈宇能多在乎我一点,哪怕一分钟也好。

  可惜,当时的我,正在忙着回复朋友圈底下兄弟们的点赞和评论,一条接一条地回着“牛逼吧”、“那是”、“必须带媳妇来”……完全没注意到她眼底的失望。

  从游乐园出来,已经是下午了。雨越下越大,我们没带伞,只能淋着雨跑到车站。

  到了车站,我浑身湿透,冻得直打哆嗦。林婉也好不到哪去,头发贴在脸上,狼狈不堪。

  这时候,我的几个球友正好路过,看到我们,立刻起哄:“哟!陈宇!带着嫂子出来浪漫啊?这造型挺别致啊,落汤鸡情侣装?”

  要是平时,我肯定会跟他们互损几句。但那天,我因为排队排累了,又冷又饿,心情本来就有点烦躁。加上在女朋友面前被兄弟笑话“落汤鸡”,我觉得很没面子。

  于是,我为了找回面子,故意大声说道:“嗨,别提了!本来想带她去坐摩天浪漫一下,结果这破天气,全毁了。这丫头非要说那个摩天轮灵验,非要来,结果冻得跟鹌鹑似的。”

  我把责任全推到了林婉身上,只为了在那帮兄弟面前显得我不那么狼狈,显得我是“被女友拉着来”的,而不是我自己“安排失误”。

  球友们哈哈大笑着走了。

  我转过头,正想跟林婉说个笑话缓和一下气氛,却发现她正低着头,一言不发地看着自己的脚尖。

  雨水顺着她的发梢滴落,混着泥土,弄脏了她那双新买的小白鞋。

  “哎呀,别不高兴了。”我没心没肺地推了推她,“不就是淋了点雨嘛,回去洗个热水澡就没事了。走,哥请你吃火锅去!”

  林婉抬起头,那双平时总是温柔含笑的眼睛里,此刻却红红的。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责怪的话,但最终,她还是深吸了一口气,把所有的委屈都咽了回去。

  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点了点头:“好,吃火锅。”

  那天晚上的火锅,我吃得热火朝天,大呼过瘾。而林婉坐在我对面,几乎没动筷子。她只是安静地看着我吃,帮我涮肉,帮我调蘸料。

  我还以为她是冻着了感冒,还在那傻乎乎地劝:“多吃点肉,暖暖身子。”

  她笑着应着,却始终没有提起,那天是她生理期,她不能吃辣,也不能受凉。而那个她期待了很久的摩天轮约会,没有鲜花,没有告白,只有我的摆拍、抱怨,还有在朋友面前对她尊严的无心践踏。

  那时候的我,真的太“大条”了。

  我以为只要我在她身边,只要我带着她玩,请她吃饭,就是爱。我以为她不说话就是默认,她不反驳就是开心。我习惯了她的懂事,习惯了她的“没关系”,却忘了,懂事的女人,心里的伤口往往最深。

  那晚回大院的路上,风停了,雨也小了。

  林婉推着车走在我身边,忽然轻轻地说了一句:“陈宇,你以后……能不能别在别人面前那么说我?”

  “说你啥?”我一脸懵逼。

  “说我……非要拉着你来,说我……狼狈。”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一阵风就能吹散。

  我愣了一下,随即大大咧咧地把手搭在她肩膀上,揉了揉她的头发:“嗨!你这就小心眼了不是?那是为了活跃气氛嘛!那帮孙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损你,他们就损我。咱俩谁跟谁啊,你还能真生我不成?”

  我笑了,笑得坦荡,觉得自己开了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林婉看着我,眼神里的光亮闪烁了一下,最终还是黯淡了下去。她低下头,轻轻“嗯”了一声。

  “我就知道媳妇最好了!最通情达理了!”我得意地哼着歌,跨上车,“走啦!回家!明天还得上课呢!”

  我骑在前面,没有回头。

  我没有看到,身后的林婉,在昏黄的路灯下,默默地抬起手,擦了一下眼角。

  她原谅了我,像往常一样。

  但我不知道,这种每一次的“原谅”,其实都是在透支她对我的爱。这种透支是有额度的,虽然那个额度很高,是我们二十年的感情积累,但它终究是有限的。

  那时候的我,拿着这张名为“青梅竹马”的无限透支卡,肆无忌惮地挥霍着她的包容。

  我以为这张卡永远不会刷爆。

  直到后来,当我站在几千公里外的寒风里,看着手机屏幕上那句冰冷的分手短信时,我才终于明白——

  原来,所有的离开,都是蓄谋已久;原来,所有的原谅,都有最后一次。

  而现在的我,还在那个被偏爱的梦里,睡得正香。

  那时候的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这棵树会倒。我以为这棵树会永远长青,长成参天大树,直到——高考结束,那个将我们连根拔起的时刻来临。

  高三那年,时间的流逝仿佛被按下了快进键。黑板右下角的倒计时数字一天天减少,像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着我们,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正在倒计时。

  那个学期,空气里都弥漫着焦虑和躁动。我和林婉虽然不在同一个班级,但依然保持着那种默契的节奏。每天晚自习下课,我都会在楼下的车棚等她,载着她穿过那条种满梧桐树的街道回家。那是我们一天中难得的独处时光,哪怕我累得不想说话,只要感觉到身后那个温暖的背贴着我,只要听到风吹过她发梢的声音,我就觉得心里无比踏实。

  在这段冲刺阶段,我的成绩起伏很大。我是那种典型的“聪明但不努力”的学生,心情好了能考个年级前五十,心情不好或者玩疯了就能掉到两百名开外。而林婉,她稳得像是一块磐石,永远安静地钉在年级前十的位置。

  每次模拟考成绩出来,我要是考砸了,就会在她面前发脾气,把试卷揉成一团扔在地上,骂出题老师变态,骂阅卷老师眼瞎。

  这时候,林婉总是会默默地蹲下身,捡起那张被我揉皱的试卷,一点点展平,然后用她那娟秀的字迹在旁边帮我分析错题。

  “这道题公式用错了,应该是这个……”她轻声细语地指着试卷,完全无视我的暴躁。

  看着她低垂的眉眼,还有那认真专注的样子,我心里的火气就会莫名其妙地烟消云散。我会凑过去,看着她的侧脸,心里想:这姑娘怎么这么好呢?怎么就让我碰上了呢?

  “媳妇,以后我要是考上大学,肯定是和你夫唱妇随。”我嬉皮笑脸地凑近她,“你去哪,我就去哪。咱们报同一个城市,最好还是同一个学校,我还想让你帮我打小抄呢。”

  林婉停下手中的笔,抬起头看着我,眼底闪过一丝憧憬,又夹杂着一丝担忧:“你想好了?你的成绩,其实可以冲一冲北方的那些理工名校……”

  “冲什么冲!”我打断她,握住她的手,信誓旦旦地说,“什么名校不名校的,都没你重要。咱俩从小到大都没分开过,我可受不了异地恋。再说了,离了你谁给我记笔记?谁给我买早饭?谁受得了我这臭脾气?”

  这番话,我说得斩钉截铁,发自肺腑。在当时的我看来,这就是男人最深沉的承诺。我觉得只要有这份心意在,未来就已经在我们手里攥着了。

  但我忘了,未来之所以叫未来,就是因为它从来不按套路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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