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纯校花卖身沦为权贵玩物】(1-2)作者:凶巴巴麦旋风

送交者: 丫丫不正 [★★★★声望勋衔R17★★★★] 于 2026-08-05 18:04 已读951次 大字阅读 繁体
【清纯校花卖身沦为权贵玩物】(1-2)

作者:凶巴巴麦旋风
2026/8/6发表于:pixiv
字数:16289

  第一章 故乡的梅花

  那年冬天的雪下得格外大,整个青石村都被白茫茫的雪覆盖着,像是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村口那棵老槐树的枝丫被雪压得低垂,偶尔有风吹过,便簌簌地落下一阵雪沫子。

  沈晚晚蹲在自家院子的墙角边,用冻得通红的小手轻轻拂去梅树枝头的积雪。那株梅树是她六岁那年从后山挖回来的,种在墙角已经五年了。村里人都说这孩子怪,别的丫头都喜欢花啊草啊的,偏偏她守着这么一株不起眼的梅树。那树瘦瘦小小的,和她一样,看着弱不禁风,可每年冬天都会开出几朵粉白的花来。

  「晚晚,又在看你的梅花呢?」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沈晚晚回过头,看见林默正站在篱笆墙外,肩上扛着一捆柴火,呼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散开。十二岁的少年瘦得像根竹竿,衣服上打着补丁,可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像这冬日里最亮的那颗星。

  「阿默哥。」沈晚晚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雪,「你打柴回来了?」

  「嗯。」林默把柴火换了个肩膀,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过来,「给你。」

  沈晚晚接过来一看,是一本缺了封皮的旧书,《唐诗三百首》。书页已经泛黄,边角都卷了起来,显然是被人翻过很多遍的。

  「张老师家清理旧书,我帮了半天忙,他就把这个送给我了。」林默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你不是一直想要一本么?」

  沈晚晚把书紧紧抱在怀里,眼眶有些发热。她知道林默家的情况,他爹摔坏了腰干不了重活,家里就靠他娘种几亩薄田过活。林默每天放学后都要上山打柴,帮邻居干杂活补贴家用。就这样,他还记着她前些日子随口说的一句话。

  「谢谢你,阿默哥。」

  「谢啥。」林默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晚晚,我给你说,张老师还说我明年可以试着考县一中呢。县一中你知道不?全县最好的初中。要是能考上,说不定以后还能考到市里的高中,再考大学……」

  他说着说着,眼睛里像是燃起了一簇火苗,亮得灼人。沈晚晚看着他的样子,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她喜欢听阿默哥说这些,虽然她不太懂那些学校有多好,但她知道,那是能让他们离开这个地方的路。

  「我也要考。」她轻声说,「我也要去县一中。」

  林默愣了一下,随即用力点头:「好,咱俩一起考。晚晚你成绩那么好,肯定能考上的。」

  沈晚晚没有接话,只是低头看着怀里的书。院门「吱呀」一声开了,她娘探出头来,看见林默,脸上立刻堆起了笑:「阿默来了啊,进来坐会儿?」

  「不了婶儿,我还得回去劈柴。」林默摆了摆手,又看了沈晚晚一眼,「晚晚,我先走了。那书你好好看,有不懂的问我。」

  沈晚晚点点头,目送着林默的身影消失在雪地里。雪又开始下了,一片一片落在梅树枝头,落在她的肩头。她回到院子里,她娘已经收起了笑容,斜眼看着她怀里的书。

  「又拿人家东西?一个丫头片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还不如学学针线,将来嫁个好人家才是正经。」

  沈晚晚低垂着眼,没有说话,只是把书抱得更紧了些。这样的话她听得太多了,从奶奶嘴里,从她娘嘴里,从村里七大姑八大姨嘴里,反反复复,像念经一样。她们说女孩子是赔钱货,说养女儿就是给别人家养的,说读再多书将来也是别人家的人。

  可是阿默哥不这么说。

  阿默哥说,晚晚你聪明,你一定要读书,要走出这个村子,要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

  她走进自己的小屋,那是柴房隔出来的半间,仅容得下一张木板床和一张破旧的书桌。窗子糊的纸破了个洞,冷风嗖嗖地往里灌。沈晚晚把书放在桌上,翻开第一页。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声音轻得像是怕惊扰了什么。窗外的雪越下越大,那株梅树在风雪中微微摇晃,却依然挺立着,枝头那几朵小花倔强地绽放着。

  那是2003年的冬天,沈晚晚十一岁,林默十二岁。他们还不知道,命运已经为他们安排好了所有的剧本,那些苦难、挣扎、牺牲,都像这场大雪一样,正在远方酝酿着,等待着在未来的某一天,铺天盖地而来。

  ---

  青石村是一个被山包围的小村子,从镇上坐车要走一个多小时的盘山路。村里百来户人家,大多姓沈或者姓林,世世代代靠种地为生。年轻人大多出去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孩子。村子里有一所小学,五个年级加起来不到五十个学生,两个老师,一个教语文,一个教数学。

  沈晚晚和林默就是在这所小学里认识的。

  说是认识,其实他们从小就知道对方。村子就这么大,谁家孩子哪天出生的大伙儿都知道。沈晚晚记得,她第一次对林默有印象,是七岁那年的秋天。那天放学后,她被几个男孩子堵在路口,领头的叫沈强,是村主任的儿子,比她大一岁,长得虎头虎脑的。他带着几个跟班拦住她,非要她把作业给他们抄。

  沈晚晚不给,他们就推她。她瘦瘦小小的,被推得摔在地上,膝盖磕破了皮,血顺着小腿往下流。可她愣是一声没哭,只是咬着嘴唇瞪着他们。

  「你们干什么!」

  一个身影冲过来,挡在她面前。是林默,那时候他也只有八岁,个子不比沈强高,可他像一只护崽的小兽,攥着拳头,眼睛瞪得圆圆的。

  「林默,关你什么事?滚开!」沈强推了他一把。

  林默纹丝不动:「你敢再动她一下试试?」

  他的声音不大,却莫名带着一种让人不敢轻视的气势。沈强哼了一声,到底还是带着人走了。林默转过身,看着坐在地上的沈晚晚,朝她伸出手。

  「你没事吧?」

  沈晚晚看着他伸过来的那只手,脏兮兮的,指甲缝里都是泥。她没有去拉那只手,自己撑着地站了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土。

  「谢谢你。」

  那是他们第一次说话。从那以后,林默就总是出现在她身边。上学放学,课间休息,他总是离她不远不近,像是她的一道影子。沈晚晚一开始觉得不习惯,后来也就慢慢接受了。再后来,他们成了同桌,成了最好的朋友,成了彼此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

  村里人都说,林家那小子和沈家那丫头,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可沈晚晚的家里人却不这么看。她奶奶不止一次地告诫她:「离林家那小子远点,他家穷得叮当响,跟他混在一起没出息。」她爹倒是没说什么,她爹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除了喝酒打牌,对家里的事一概不管。她娘则天天念叨着,说养她这么大不容易,将来彩礼一定要多收点。

  沈晚晚从来不在家人面前提起林默,但她心里清楚,这个村子里,只有林默是真心希望她好的人。

  小学毕业那年,林默真的考上了县一中。

  那是青石村第一个考上县一中的孩子。消息传来那天,整个村子都轰动了。村主任亲自上门,送来了一袋米和一桶油,拍着林默的肩膀说:「小子,给咱村争光了。」林默的娘激动得直抹眼泪,他爹撑着腰从床上坐起来,破天荒地喝了一小杯酒。

  沈晚晚比谁都高兴。她跑到林家去恭喜林默,却在门口听见村里几个女人在说话。

  「林家那小子是真出息了,可惜啊,家里穷成那样,学费咋凑?」

  「可不是嘛,听说县一中一学期的学费就要两千多,还不算生活费。林家哪拿得出那么多钱?」

  「可怜了,考得上读不起,还不如不考呢。」

  沈晚晚的脚步顿住了。她站在门外,看着屋里的林默。他正坐在门槛上,手里攥着那张录取通知书,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骄傲,有兴奋,但更多的是她看不懂的东西。

  「阿默哥。」她轻轻叫了一声。

  林默抬起头,看见是她,立刻把那复杂的表情收了起来,换上了笑容:「晚晚,你来了。」

  沈晚晚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我都听见了。学费的事......」

  「没事。」林默打断她,「会有办法的。张老师说可以帮我申请助学金,我再打打零工,总能凑齐的。倒是你,」他转过头看着她,「明年你也要考,你可得加油啊。我在县一中等你。」

  「嗯。」沈晚晚用力点头,「我一定考上。」

  她说到做到。第二年,沈晚晚以全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县一中。成绩出来那天,她一路跑着去找林默,脸上的笑容比夏天的阳光还要灿烂。

  「阿默哥,我考上了,我考上了!」

  林默正在院子里劈柴,听见她的声音,斧头一扔就跑了出来。他看着那张录取通知书,比当年看到自己的那封信还要高兴,一把将沈晚晚抱了起来,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能行!」

  沈晚晚被他转得头晕,咯咯地笑。那是她记忆中为数不多的、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

  可是快乐总是短暂的。

  那天晚上,沈晚晚回到家,发现一屋子的人。奶奶、她娘、她爹,还有几个她不认识的中年女人。桌上摆着瓜子花生,像是在商量什么重要的事。

  「晚晚回来了。」她娘笑着招呼她,「过来,这是隔壁王家寨的王婶,你小时候见过的。」

  沈晚晚礼貌地叫了人,心里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她娘下一句话就像一道惊雷劈了下来。

  「王婶的儿子今年二十二了,在镇上开了个修车铺,家里条件不错。人家看上你了,想跟你结个亲。我跟你爹商量了一下,觉得挺合适的。」

  「娘,你说什么?」沈晚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才十二岁!」

  「十二岁怎么了?先订亲,过两年就能嫁了。」她奶奶接过话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你看看你,都十二岁的大姑娘了,还整天捧着那破书本,家里的活谁干?你弟弟还小,将来他娶媳妇盖房子,哪样不要钱?你早点嫁了,还能给家里帮衬帮衬。」

  沈晚晚的手在发抖,那张录取通知书在她手里被攥得皱巴巴的。她看着她爹,希望他能说句话。可她爹只是闷头抽着烟,一声不吭。

  「我不嫁。」她咬着牙说。

  「你说什么?」她娘的脸色变了。

  「我说我不嫁。」沈晚晚抬起头,眼里的泪花在打转,却硬是没有掉下来,「我要读书,我要去县一中。」

  「你——」

  「让她去。」她爹终于开口了,把烟头在桌上按灭,「县一中不要学费,还有奖学金。她自己能管自己,就不用家里操心了。」

  她娘和她奶奶面面相觑,还想说什么,被她爹一个眼神制止了。沈晚晚趁机跑回了自己的小屋,把门关上,背靠着门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她把那张录取通知书贴在胸口,感受着纸张传来的微微温热。那是她的希望,是她离开这里的船票,是她和阿默哥共同的梦想。

  第二天一早,她就跑去找林默,把昨晚的事告诉了他。林默听完,脸色沉了下来,拳头攥得紧紧的。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没事。」沈晚晚摇了摇头,「我爹答应了让我去读书。阿默哥,我们去县一中,我们离开这里,我们要去更远的地方。」

  林默看着她,那双眼睛里有他熟悉的倔强,像墙角那株梅树一样,看着柔弱,却能在风雪中傲然挺立。

  「好,我们一起。」他说。

  第二章 背向而行的列车

  县一中在县城的最东边,两栋四层的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个黄土操场上立着两个篮球架。在青石村的孩子眼里,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大地方了。

  沈晚晚报到的第一天,是林默来接她的。少年长高了不少,已经比她高出大半个头了,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脸上带着她熟悉的笑容。

  「走吧,带你去看看学校。」

  县一中比沈晚晚想象的要大得多。教学楼里有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还有一个图书室,里面摆满了她从来没见过的书。她站在图书室门口,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喜欢吗?」林默问。

  「喜欢。」沈晚晚使劲点头,「阿默哥,这里的书我可以随便看吗?」

  「当然,办了借书证就可以借。」

  「那我今天就办。」

  林默笑了,他就知道她会这样。他帮她拎着行李往宿舍走,那是一间八人间,上下铺,几张木板床,一个简陋的铁皮柜子。条件比家里好不了多少,可沈晚晚却觉得满足极了。

  「食堂在教学楼后面,早上六点到七点半供应早饭,中午十一点半到一点供应午饭,晚上五点到七点供应晚饭。」林默事无巨细地交代着,「热水房在食堂旁边,晚上九点之前都有热水。你身体不好,别洗冷水。」

  「知道了。」沈晚晚一边整理床铺一边应着。

  「还有,学习上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我。我教室在三楼,初三(二)班。中午我一般在教室自习,你来找我就行。」

  「知道了,阿默哥,你真啰嗦。」

  林默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

  初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沈晚晚像一块干涸的海绵,贪婪地吸收着所有的知识。她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就泡在图书室里,晚上熄灯后还要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她的成绩很快就从年级中游冲到了前几名,老师们都对这个瘦瘦小小的女生刮目相看。

  但成绩好是一回事,生活却是另一回事。

  县一中的学费虽然免了,但书本费、资料费、生活费还是要自己出。沈晚晚的爹虽然答应了让她读书,但除了开学时给了五百块钱,之后就再也没有管过她。五百块钱,在这县城里,连一个学期的生活费都不够。

  沈晚晚开始省吃俭用。早饭不吃,午饭打一份最便宜的素菜配二两米饭,晚饭有时候也不吃。她的校服很快就变得空荡荡的,原本就瘦小的身子更瘦了,下巴尖尖的,显得眼睛更大了。

  林默发现这件事,是在开学后的第三周。那天中午他去食堂打饭,看见沈晚晚只打了一份白米饭,浇了点免费汤,就坐在角落里吃。他端着饭盘走过去,把自己的菜拨了一半给她。

  「阿默哥,不用......」

  「吃。」林默的语气不容拒绝,「我不爱吃胡萝卜,你帮我吃了。」

  沈晚晚看着盘子里的胡萝卜炒肉,她知道林默从来不吃胡萝卜。可他明明点了这个菜,还特意多打了肉。

  「阿默哥......」

  「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林默低下头扒饭,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从那天起,每到饭点,林默就会准时出现在沈晚晚身边,监督她吃饭。他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把自己的菜分给她——「今天的肉太肥了,你帮我吃」,「我牙疼,嚼不动这个」,「打多了,吃不完浪费」......

  沈晚晚心里都明白,可她没有戳破。她把这份温暖藏在心里,转化成学习的动力。她想,等以后她出息了,一定要好好报答阿默哥。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晚晚的成绩越来越拔尖。初二下学期,她考了年级第一,拿到了学校的一等奖学金,五百块钱。她拿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给林默买了一双鞋。

  林默的鞋已经破得快不能穿了,鞋底磨出了一个洞,下雨天进水,他就用塑料袋套着脚。可他从来没说过要买新的,他打零工挣的钱都攒着,一部分寄回家,一部分留着交下学期的学费。

  「阿默哥,给你。」沈晚晚把鞋盒递过去的时候,脸都红了。

  林默打开盒子,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简简单单的款式,却干干净净。他愣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眼眶有点红。

  「晚晚,你的奖学金......」

  「我还有很多,够用到期末了。」沈晚晚撒了谎,其实她只留了五十块钱,「你试试合不合脚。」

  林默没有推辞,他脱掉那双破旧的鞋,穿上了新鞋。大小刚刚好。

  「你怎么知道我的鞋码?」

  「我......」沈晚晚的脸更红了,「我猜的。」

  林默看着她通红的脸颊,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他想说什么,可最终只是轻轻说了句「谢谢」。

  日子就这么过着,清贫却充满希望。每个周末他们都会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公园自习,一个人做题,一个人背书。有时候累了,就坐在长椅上聊天,聊家乡,聊未来,聊那些遥远却闪闪发光的梦想。

  林默说,他想学建筑,想盖很多很多房子,让所有人都能住上好房子。

  沈晚晚说,她想学医,想当医生,治病救人。

  「当医生好啊。」林默望着远处,「晚晚,你一定能成为最好的医生。」

  「那你也能成为最好的建筑师。」

  他们相视一笑,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们身上,像是给未来镀上了一层金边。

  可是命运从来不会让幸福持续太久。

  初三那年,林默的爹病重了。他在床上躺了好几年,这一回是真的撑不住了。林默请了假回去,三天后回来的时候,胳膊上戴了黑纱。沈晚晚远远看着他提着行李走进校门,他的背挺得笔直,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让她心里发慌。

  「阿默哥......」她跑过去,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默看着她,扯了扯嘴角,像是想笑,却没能笑出来。

  「没事,晚晚。」他的声音哑得厉害,「我没事。」

  他怎么会没事呢?沈晚晚知道,虽然林默很少提起他爹,但他一直是孝顺的孩子。小时候他爹在建筑工地干活,每次回家都会给他带一颗糖。后来腰伤了,躺床上不能动,林默每天给他翻身擦背,从不抱怨。

  那天晚上,沈晚晚在操场边找到了林默。他坐在台阶上,望着天空发呆。她在旁边坐下,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陪着他。

  「小时候,我爹跟我说,做人要争气。」林默突然开口,声音很轻,「他说咱家穷,可穷不是原罪,认命才是。他让我好好读书,将来走出这个山沟沟。」

  沈晚晚静静地听着。

  「可他就这么走了,他还没看到我出息呢。」林默的声音开始发抖,「晚晚,我还没来得及让他享一天福呢......」

  他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沈晚晚伸手握住了他的手,那只手冰凉冰凉的,在她手心里微微颤抖。

  「阿默哥,你还有我呢。」她轻声说,「我会一直在的。」

  林默转过头看着她,月光下,她的脸庞苍白而坚定,眼睛里有温柔的光。他没有说话,只是反手握住了她的手,紧紧的。

  中考那年,林默考得很好,全县第三。可他在收到成绩单的那天,却没有沈晚晚想象中的兴奋。他只是平静地把成绩单折好收起来,然后继续劈他的柴。

  「阿默哥,你不高兴吗?」

  「高兴啊。」林默笑了笑,「晚晚,明年你也好好考。不管考到哪里,都要好好读。」

  那时候沈晚晚没有多想,她全心投入了初三的备考中。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学习、吃饭、睡觉,每天和林默说一会儿话。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又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可她说不上来是哪里不一样。

  中考结束,林默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沈晚晚高兴得不行,她觉得阿默哥离梦想又近了一步。可她发现,林默的笑容总是淡淡的,像是藏着什么心事。

  那个暑假,林默特别忙。他去了镇上的工地搬砖,一天干十几个小时,晒得脱了好几层皮,手上全是血泡。沈晚晚心疼得不行,每天都去给他送饭,可他不让她多待,总是吃完就赶她走。

  「这里又脏又热,你一个女孩子待在这里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沈晚晚倔强地站在工地边上,「你能待我就能待。」

  林默拿她没办法,只好由着她。可沈晚晚注意到,林默那个暑假攒下的钱,一分都没有花。她把省下来的生活费给他,他也不肯收。

  「你留着交学费。」他说,「我的事你别操心。」

  高一开学前,林默特意找到沈晚晚。

  那是八月末的傍晚,晚霞把整个青石村染成了橘红色。他们两个坐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就像小时候无数次那样。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沈晚晚。

  「晚晚,这个给你。我明天要去市里报到了,你在学校要好好的。好好吃饭,别省钱,身体要紧。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沈晚晚接过信封,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沓钱,有整有零,厚厚一叠。

  「阿默哥,这是——」

  「我暑假打工赚的,没多少,你先拿着用。」林默打断她,「你明年就要中考了,营养得跟上,别像以前那样省着吃了。」

  「可这是你的钱,你上学也要用啊。」

  「我有奖学金,够用了。」林默笑了笑,「你不用担心我,我在市里什么都好。你只要好好学习就行。」

  沈晚晚握着那个信封,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她想说很多话,可最终只说了句:「阿默哥,你在市里也要好好的。」

  「知道了,你都说多少遍了。」林默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傻丫头,我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了。等我放假就回来看你。」

  第二天一早,林默就背着行囊离开了。沈晚晚站在村口目送着他上了去镇上的班车,车子扬起一路尘土,渐渐消失在盘山路的拐角处。

  那是2009年8月31日,沈晚晚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在那棵老槐树下站了很久,直到夜幕降临,直到她娘喊她回家吃饭。

  后来她才知道,林默根本就没有去市里。

  ---

  新学期开始了,沈晚晚升入了初三。

  身边的同学都在讨论中考的事,讨论想去的高中,讨论未来的梦想。沈晚晚比以往更加刻苦,她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一定要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和林默哥上同一所学校。

  她每天都学习到深夜。宿舍熄灯后,她就搬个小凳子到走廊尽头,借着路灯的光看书做题。值夜班的宿管阿姨劝了她几次,后来也就不说了,只是偶尔会给她递一杯热水。

  周末的时候,她会给林默发短信。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林默用的是一部老旧的诺基亚,键盘上的字都磨没了。他们的短信都很简短——

  「阿默哥,最近好吗?」

  「挺好的。你呢?」

  「我也挺好的。学习有点累,但能坚持。」

  「注意休息,别太拼了。晚安。」

  「晚安。」

  每次收到林默的回复,沈晚晚都会反复看好几遍。她总觉得林默的短信越来越简短了,有时候好几天才回一条。她安慰自己,高中课程忙,阿默哥肯定是学习太累了。

  可是有些事情,再迟钝的人也会察觉到不对。

  那是十月的一个下午,沈晚晚的班主任把她叫到了办公室。「沈晚晚,你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沈晚晚一愣:「没有啊,怎么了?」

  「那就好。」班主任松了口气,「我看你最近瘦得厉害,脸色也不太好,还以为是家里遇到什么困难了。要是有什么事情,一定要跟老师说。」

  「谢谢老师,我真的没事。」

  从办公室出来,沈晚晚一个人去了操场。她坐在看台的台阶上,掏出手机,翻到林默的号码,犹豫了很久。

  电话拨通了,响了很久,没有人接。她又打了一遍,这次接通了,可那头传来的声音却不是林默的。

  「你找阿默?他在搬货呢,现在没法接电话。」

  「请问您是......」

  「我是他工友。你是哪位?」

  工友。搬货。

  这两个词像两把刀,同时扎进了沈晚晚的心口。

  「麻烦您让他有空给我回个电话,」沈晚晚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我是他妹妹。」

  挂了电话,她坐在台阶上,一动也不动。秋风吹过来,带着操场边梧桐树的叶子沙沙作响。一片黄叶落在她的膝盖上,她低头看着那片叶子,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

  阿默哥没有去市里。他在做工。他在骗她。

  她想起那个信封里的钱,有零有整的钞票,有的皱巴巴的,有的还沾着油渍。他说是暑假打工赚的,他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自己却——

  沈晚晚猛地站起来,往校门口跑去。

  她坐了两个小时的班车回到青石村,又走了四十分钟的山路,找到林默他娘说的那个「县上的工厂」。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工厂,是县城边上一个小型的水泥制品厂,到处都是灰蒙蒙的水泥粉尘。几个工人正在院子里装车,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分不清谁是谁。

  「请问,林默在这里吗?」

  一个工人指了指后面的仓库。沈晚晚走过去,推开了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

  仓库里堆满了水泥袋,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粉尘。一个瘦高的身影正弯着腰,把一袋水泥往肩膀上扛。那袋水泥足有五十公斤,压得他整个人往下沉,背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汗水和水泥灰混在一起,在身上结成了灰色的泥浆。

  沈晚晚站在门口,看着那个身影把水泥扛到外面的卡车上,又走回来,弯腰去搬下一袋。他的动作很机械,像是已经重复了成千上万次。

  「阿默哥。」

  那个身影猛地顿住了。他直起腰来,回过头。

  沈晚晚看到的,是一张她几乎认不出来的脸。林默黑了,瘦了,颧骨高高凸起,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他的头发上、脸上、衣服上全是灰,只有一双眼,还是她熟悉的那双眼,此刻正写满了惊慌。

  「晚晚?你怎么......」

  「你骗我。」沈晚晚的声音在发抖,「你说你去市里了,你说你上了高中,你骗我。」

  林默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为什么?」沈晚晚往前走了一步,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在满是灰尘的空气里划出两道清晰的痕迹,「你为什么要这样?你明明考上了,你明明可以去读书的,你为什么要这样!」

  她从来没有这么大声跟林默说过话。可此刻她控制不住自己,那是一种从心底涌上来的痛,痛得她快要喘不过气来。

  林默低下头,看着自己满是老茧的双手。

  「我爹走的时候,家里欠了债。」他的声音很低,低得像是说给自己听的,「我娘一个人还不了。晚晚,不是我不想读,是我不能读。」

  「你可以告诉我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又能怎样?让你跟着操心?你明年就中考了,不能被这些事分心。」林默抬起头看着她,眼神里有一种沈晚晚从没见过的坚定,「晚晚,我们家已经翻不了身了。但你不一样,你还能翻身。你只管往前走,别的都别管。」

  「什么叫你们家翻不了身了?」沈晚晚抓住他的手臂,那只手臂硬邦邦的,全是肌肉和骨头,「阿默哥,你才十六岁,你的人生还长着呢,你怎么能说这种话?」

  林默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掰开了她的手。

  「晚晚,你回去吧。这里灰大,对你身体不好。」

  「我不走。」

  「你得走。」林默的声音忽然严厉起来,「你不是要考高中吗?不是要考大学吗?你在这里耽误时间,我这两个月的工就白打了。」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浇在沈晚晚头上。她愣住了,看着林默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钱,塞进她手里。

  「这个月的工资,你先拿着。下个月发了再给你送过去。」

  沈晚晚低头看着那卷钱,纸币上沾着水泥灰,有的地方被汗水浸得发软。她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上面,晕开一圈圈灰色的水渍。

  「我不要。」她伸手把钱推回去,「阿默哥,你跟我回去,你回去读书,钱的事我们再想办法——」

  「没有办法了。」林默截断她的话,语气平静得近乎残酷,「晚晚,你还不明白吗?现实就是这样。读书是需要钱的,学费、生活费、资料费,哪样不要钱?我要是去读书了,我娘怎么办?那些债怎么办?你怎么办?」

  「我可以不——」

  「你不能不读书。」林默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沈晚晚,你听着,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不读书,只有你不行。你要是敢放弃,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沈晚晚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她不熟悉的决绝,像是把自己所有的后路都断掉了,只剩下一条路——一条他给她铺的路。

  「好。」她说,声音很轻,却异常清晰,「我读。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你不能一直这样下去。等我考上了,等我以后出息了,你得来找我。你不能消失,不能不接我电话,不能骗我说你在市里。」

  林默沉默了很久。仓库外,卡车发动的声音轰隆隆地响,有人扯着嗓子在喊「装完了没有」。

  「好,我答应你。」他终于说,「但你也得答应我,从现在开始,不要再分心管我的事。你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学习。其他的,都交给我。」

  那天晚上,沈晚晚一个人坐车回了学校。车窗外是连绵起伏的山影,月亮很圆很大,挂在墨蓝色的天幕上,照着这条她来来回回走了三年的路。她靠在车窗上,泪水无声地滑落。车轮碾过砂石路面,发出沙沙的声响。

  她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那个在水泥厂里扛袋子的少年。他把自己所有的光都给了她,她不能辜负这一份光。

  从那以后,沈晚晚像是变了一个人。她把自己逼到了极限,每天早上五点起床背书,晚上十二点之后才睡。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连吃饭的时候都在看题。老师都说这孩子太拼了,劝她注意身体,她只是笑笑,第二天还是老样子。

  林默每个月都会来学校一次,每次都带着钱。有时候是一卷皱巴巴的纸币,有时候是一些零碎的硬币。沈晚晚不肯全要,他就趁她不注意把多余的塞进她的书包里。她发现的时候,他已经走远了。

  中考前一个月,林默来的时候带了一个保温桶。

  「骨头汤,我让工地的食堂大妈帮忙熬的,你喝了补补身子。」

  沈晚晚打开盖子,热气腾腾的汤面上飘着红枣和枸杞。她舀了一口,咸淡刚好。

  「好喝吗?」

  「嗯。」她点点头,又喝了一大口。

  林默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看着她喝完了一整碗汤。六月的阳光明晃晃的,照得操场上的白色跑道都在发光,知了在梧桐树上叫个不停。他眯着眼睛看远处的教学楼,忽然说了一句:「晚晚,你说那楼是什么结构?」

  「啊?」

  「那个教学楼,我看着像是砖混结构,不过那几根柱子可能是框架的。等我以后学了建筑就知道了。」

  沈晚晚握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她转过头看着林默,他的眼睛里有她很久没有见过的东西——那种说「我要盖房子」时的亮光。

  「阿默哥,你还会去读书吗?」

  林默没有回答。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是小时候他们经常买的那种水果糖,一毛钱一颗。

  「给你的。」他把糖放在沈晚晚手心里,「考完了再吃,讨个彩头。」

  他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我回去了,工地还等着呢。」

  「阿默哥。」沈晚晚叫住他。

  他回过头。

  「我会考上的。」

  林默看着她,嘴角慢慢弯了起来。那天的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色。沈晚晚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让人想哭的笑容。

  「我知道。」他说。

  2010年6月,沈晚晚走进了中考考场。

  三天考试,她没有紧张。不是因为胸有成竹,而是因为她知道,不管结果如何,有一个人都会站在她身后,像那株长在墙角的梅树一样,不管风雪多大,都在那里。

  成绩出来那天,沈晚晚正在宿舍收拾东西。班主任一路小跑着冲进来,脸上的笑容比六月的太阳还灿烂。

  「沈晚晚,全市第一名!你是全市第一名!」

  宿舍里的同学都围过来恭喜她,七嘴八舌地说着「太厉害了」「我就知道你能行」。沈晚晚被她们拥抱着、拍打着,脸上笑着,眼神却在四处寻找。

  她拨开人群,跑出宿舍,跑到操场上。她掏出手机,拨了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

  「阿默哥,我考了全市第一。」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她听见林默的呼吸声,有些急促,像是在努力克制着什么。

  「你在哪儿?」他问。

  「学校。」

  「等着,我马上过来。」

  一个小时后,林默出现在县一中的操场上。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胳膊上晒得脱了皮,头发乱糟糟的。他看到沈晚晚,先是站着不动,然后大步走过来,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

  「全市第一!晚晚,你是全市第一!」

  沈晚晚被他转得头晕,却笑得停不下来。阳光下,少年的脸上全是汗水,眼睛里的光却比任何时候都亮。

  「阿默哥,我能上市一中了。」

  「能,当然能。」

  「市一中离你近,我可以去看你。」

  林默把她放下来,脸上的笑容微微凝固了一下。

  「晚晚,我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

  「我换工作了。不在水泥厂了,去市里的工地,工头是我老乡,工资比以前高。」

  沈晚晚愣住了:「你要去市里?」

  「嗯。市里的活儿多,机会也多。」林默说得很轻松,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不是要上市一中吗?刚好,咱俩一起进市里。」

  沈晚晚看着他,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她知道,林默去市里不是为了什么机会,是因为她要去市里。他在跟着她走,像一道影子一样,不远不近地跟着。

  「阿默哥......」

  「行了,不说这个。」林默摆了摆手,「这么大的喜事,得好好庆祝一下。走,我请你吃饭。」

  他们去了县城那条小吃街,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面。林默坚持加了两份牛肉,又去隔壁摊买了两个烤鸡腿。他们坐在路边的塑料凳上,面对面吃着,面汤的热气在两个人之间升腾。

  「晚晚,高中更要好好读了。」林默把碗里的牛肉一片一片夹到她碗里,「市里不比县城,竞争更大。不过你别怕,你能行的。」

  「你吃你的,别老给我夹。」沈晚晚又把牛肉夹回去。

  「我在工地天天吃好的,不缺这个。」林默护住自己的碗,不让她夹回来,「你多吃点。高中三年是最关键的,身体不能垮。」

  沈晚晚知道他的脾气,也不再推让。她把碗里的面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喝完了。

  「阿默哥,等我以后成了医生,第一个就给你检查身体。」

  「好,我等着。」

  「然后给你买一套大房子,你不是想住好房子吗?我让你住最好的。」

  「行,我等着。」

  「你得来找我,不能跑。你答应过的。」

  林默放下筷子,看着她的眼睛。路灯在他们头顶亮起来,橘黄色的光晕照得人的脸庞很柔和。

  「我不跑。」他说,「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我说过的,我会一直在的。」

  ---

  那个夏天过得很快。

  沈晚晚拿到了市一中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印着烫金的大字和学校的照片,那是一座比她想象中还要气派的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一切都是崭新的。她把通知书紧紧贴在胸口,就像四年前拿到县一中录取通知书时那样。

  这次没有人再逼她订亲了。她娘提起这事的时候,她奶奶摆摆手,说「让她读吧,以后有出息了能挣更多」。不是她们变了,而是沈晚晚的成绩让她们看到了更大的好处。这就是这个家庭的逻辑,沈晚晚早就习惯了。

  八月,林默带着她去了市里。

  市里比县城大太多了。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到处是人,到处是店铺。沈晚晚站在火车站出口,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心里涌上一阵悸动。这就是她要去的地方,一个崭新的世界。

  林默帮她拎着行李,轻车熟路地穿行在人群中。他已经来市里两个月了,晒得更黑了,也更瘦了,但精神看起来还不错。

  「学校在城东,我工地也在那边。」他边走边介绍,「从学校到我工地骑车大概二十分钟。你要是有什么事,随时找我。」

  「知道了。」

  市一中比照片上还要漂亮。校园里绿树成荫,教学楼是崭新的,操场铺着塑胶跑道,宿舍楼有六层高,每一层都有热水器和洗衣机。沈晚晚站在校园里,感觉自己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片树叶,都散发著新鲜和希望的气息。

  林默把她送到宿舍楼下就不能上去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

  「第一个月的生活费。食堂我打听过了,一荤一素是六块,一荤两素八块。你别省,该吃几荤就吃几荤。」

  「知道了,阿默哥,你都说了一百遍了。」沈晚晚接过信封,掂了掂分量,「怎么这么多?」

  「不多,刚好够用。」林默笑了笑,「进去吧,好好收拾一下,明天就正式报到了。我先回工地了。」

  「阿默哥。」沈晚晚又叫住他。

  「嗯?」

  她有很多话想说,可到了嘴边,只剩下一句:「注意安全,别太累了。」

  「知道了。」林默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沈晚晚站在宿舍楼下,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校园门口。他走路的样子有些疲惫,微微躬着背,不像以前那样挺拔了。她站在原地看了很久,直到宿管阿姨喊她上去登记。

  高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沈晚晚被分到了高一二班,是年级的重点班。班上的同学大多来自市里,穿着得体,谈吐大方,用的文具是她见都没见过的品牌。他们讨论的话题和县城的同学不一样——动漫、明星、游戏、旅游,都是她插不上嘴的东西。

  但她并不在意。她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学习。

  开学第一次月考,沈晚晚考了年级第二十。这在重点班算是中上水平。她不满意,把错题一道一道抄在错题本上,反复分析。第二次月考,年级第十。期中考,年级第五。期末考,年级第二。

  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戴着厚厚的眼镜,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期末考试后的家长会,他特意把沈晚晚叫到办公室。

  「沈晚晚,你哪个亲戚来开家长会?」

  「没有,我家里人都在老家,来不了。」

  班主任皱了皱眉:「那你家长怎么办?」

  「老师,我自己跟您汇报就行。」

  班主任看了她一眼,意味深长。后来沈晚晚才知道,那天晚上班主任给林默打了电话——那是她在紧急联系人一栏填的号码。

  林默第二天就来了学校。

  「你怎么填我的号码?」他站在教学楼下等她。

  「我家里的号码填了也没用。」沈晚晚低着头,「他们又不会来。阿默哥,班主任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说你学习很努力,进步很快。」林默轻描淡写地带过,「挺好的,继续保持。」

  沈晚晚觉得他在说谎。后来她偷偷问过班主任,班主任说,「我跟你哥说你是个好苗子,让他好好支持你,别让家庭条件影响了你的前途。你哥眼睛红了,他说他就是死了也要供你读出来。」

  沈晚晚听了,跑回宿舍,把脸埋进枕头里,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她更加发奋了。高一结束时,她考了年级第一。

  高二那年分科,沈晚晚选了理科。她的目标很明确——学医。这个梦想从初二就种下了,现在越来越清晰。她想成为一名医生,想治病救人,更想能亲手照顾那些她在乎的人。

  林默听说她想学医,特意去工地附近的书店给她买了几本医学类的科普书。沈晚晚如获至宝,每天做完作业就抱着那些书看,虽然很多专业名词看不懂,但她看得津津有味。

  阿默哥的身体还是老样子。不,应该说是越来越差了。他瘦得厉害,一米七八的个子,体重才一百一十斤。沈晚晚每次见到他都心疼得不行,可他总是笑着说没事,说他天生就瘦,吃什么都不胖。

  他换了好几份工作。先是工地,后来去了一家物流仓库,再后来去了快递公司当分拣员,工作都是在晚上,从半夜干到天亮。白天他就在出租屋里睡觉,一个月挣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但人也熬得更厉害。

  沈晚晚无数次想让他别干夜班了,可林默从来不给她开口的机会。每次她刚提起,他就用别的话题岔开。

  高二下学期,沈晚晚代表学校参加了全省的化学竞赛,拿了一等奖。奖金三千块。她拿到钱的第一反应,是去给林默买一件厚棉袄。

  那时候是十二月,北方的冬天冷得刺骨。林默还穿着两年前那件旧棉袄,棉花都结块了,根本不保暖。沈晚晚在商场里挑了很久,最后选了一件藏青色的羽绒服,厚厚的,帽子上有一圈绒毛。

  她带着羽绒服去了林默的出租屋。

  那是一个城中村的单间,十平方米不到,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电饭煲、一个塑料脸盆,就是全部家当。墙上贴着报纸,窗户糊着塑料布,冬天冷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夏天又闷又热。沈晚晚每次来这里,心里都难过得不行。她想帮他,可她连自己的生活费都是他给的。

  阿默哥不在屋里。她给他打电话,他在快递中转站上夜班,说要到早上六点才下班。

  沈晚晚坐在床边等他,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凌晨五点多,门「吱呀」一声开了,冷风灌进来。沈晚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见一个黑影扶着墙站在门口。

  「阿默哥?」

  「晚晚?你怎么在这儿?」林默的声音有些虚弱,他扶着墙慢慢走进来,开了灯。

  灯光照亮他的脸,沈晚晚惊得从床上跳起来。

  林默的脸色蜡黄,眼睛深凹,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他的左手按在腰上,眉头紧皱,整个人像是一棵被大风吹弯的树。

  「你脸色怎么这么差?」

  「没事,刚搬了几件大货,有点累。」他在床上坐下,摘下劳保手套,手上的茧子又厚又硬,指甲缝里全是黑泥。

  沈晚晚把羽绒服拿过来:「我参加竞赛拿了奖金,给你买的。快穿上试试。」

  林默看着那件新衣服,愣了愣神。

  「你拿奖金给我买东西?晚晚,你——」

  「我乐意。」沈晚晚打断他,展开衣服披在林默身上,「穿上,看看合不合身。」

  羽绒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大了。他又瘦了,肩膀薄得像一张纸,衣服空荡荡的。

  「大了,回头换个小号的。」沈晚晚说。

  「不用,这样挺好的。大了能多穿几年。」林默在袖子里摸索着,摸出标签看了一眼,「四百八?晚晚,这也太贵了——」

  「我喜欢就好。」沈晚晚在他身边坐下,「阿默哥,你再等我两年。等我上了大学,就能做兼职了。到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苦了。」

  「我不苦。」林默低头看着那件羽绒服,手在光滑的面料上轻轻摩挲。他从小就喜欢摸新衣服,因为一年到头也穿不上一件新的。

  「我是真心想让你过好日子。」沈晚晚的声音低下来,「我每天在学校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吃热乎的饭,睡暖和的被窝。可你呢?你在这种地方,大冬天夜里还要搬货。阿默哥,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自私了。」

  「你胡说什么。」林默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柔,「晚晚,你不知道,我每天在仓库里搬货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你在教室里学习的样子。街灯照进来的时候,我就觉得那光不是街灯,是你。你一出现,这个灰扑扑的世界就亮堂了。」

  沈晚晚慢慢红了眼眶,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偏过头,不想让他看见。

  「等我以后出息了,让你享一辈子福。」

  「好,我等着。」林默摸了摸她的头,就像小时候那样,「天快亮了,你早点回学校吧。这地方太冷了,你冻坏了。」

  沈晚晚站起身,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他。

  林默坐在床边,穿着那件新羽绒服,裹得像个粽子。他在笑,那笑容和几年前在雪地里递给她《唐诗三百首》时一模一样。

  屋外的天光慢慢亮起来,远处传来早班公交车的鸣笛声。这个城市正在苏醒,成千上万的人开始新一天的活计。而在这间逼仄的出租屋里,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和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正在用各自的方式,蹒跚着向未来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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