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变身美少女,然后成为好兄弟的妻子】(41-45)作者:ttzt

送交者: 丫丫不正 [★★★★声望勋衔R17★★★★] 于 2026-08-07 0:01 已读303次 大字阅读 繁体
【失业,变身美少女,然后成为好兄弟的妻子】(41-45)

作者:ttzt

  第四十一章

  陈默关上自家门的那一刻,后背靠在门板上,像被人抽掉了所有骨头一样慢慢滑下去,蹲在了地上。她双手抱住自己的脑袋,手指插进头发里,眼睛瞪得溜圆,盯着玄关地板上那双被她踢得东一只西一只的拖鞋。她的大脑开始回放今天的全部画面,每一帧都像是在放一部主角不是她自己的电影。她主动牵了林知言的手,像恋人一样十指穿过他的指缝扣在他手背上。她主动把脸埋进他的胸口,蹭了不止一次,蹭了大概有几十次,蹭得他卫衣领口都歪到了锁骨以下。她主动仰起头撅起嘴说"亲我",然后亲了,亲了不止一次,亲了半个小时,亲到发出了那种她以前只在耳机里听到过的、软得能拉出丝来的呻吟。她主动说"还要抱抱还要亲亲",然后张开手臂在床上打滚撒娇。她主动跟着他去上厕所,理直气壮地说"咱们又不是没见过你的牛子"。她主动跳进他怀里两次——两次——第一次就算了,第二次她明明已经被他逗了一次,明明知道他在逗猫一样逗她,她还是喊着"不来是你大爷"然后一头撞进他胸口。

  她做了以上所有事情。她,陈默,一个身份证上性别栏已经改成"女"但灵魂里还住着一个三十五岁直男的人,对林知言——认识了十七年的、以前一起光膀子喝酒泡澡的、她称之为"最好的兄弟"的人——做了以上所有事情。她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是个直男。不是那种"我在跟兄弟闹着玩"的直男,是那种真的像恋爱中的女孩子一样黏在对方身上的、满脑子都是"他好帅他好温柔他为什么还不亲我"的、跟肥皂剧女主角没有半点区别的人。她活了三十五年,以男人的身份处理过无数感情问题——以前她是被女朋友抱怨"不够黏人"、"不够热情"、"不懂浪漫"的那一方。现在她的黏人程度已经可以登顶微信步数排行榜了,热情到把自己甩进对方怀里两次,至于浪漫——这个下午的每一帧画面都可以直接剪进甜宠剧预告片。

  而她的身体还沉浸在那些触碰的余韵里没有回过神来。她的嘴唇还记得林知言嘴唇的触感,微微发麻,像是有人用嘴唇轻轻含了一下薄荷糖。她的后腰还记得他手指按压的角度,拇指压进腰侧那处软肉的瞬间,她整个人都软成了泥。她的锁骨窝还记得他呼吸扫过的温度,每一次他低头靠近,那片皮肤都会先于她的意识开始发烫。她的鼻子还记得他卫衣领口的味道——洗衣液的清香混合著他皮肤本身的气味,干净而温暖,她每次把脸埋进那个位置都会觉得自己像一只找到了窝的动物。她的指尖还保持着插进他头发里的姿势记忆——他后脑勺的头发比她想象中更软,发根微凉,发梢在她指缝间滑过的触感像是缎带。她的脚趾还记得蹭过他小腿时他皮肤的触感——他的腿比她的粗壮一圈,腿毛轻轻扎过她的脚背,然后她就一边笑着一边把小腿缠了上去。

  她猛地从地板上弹起来,冲到沙发上,一把抓起靠垫抱在怀里,从沙发这头跑到那头,再从那头跑回这头,脚步快得像一只在客厅里跑酷的猫。她跑了两圈之后扑倒在沙发上,把脸埋进靠垫里,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压抑的、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尖叫。她从沙发上跳起来,冲到卧室,看到那张床单还皱着、被子还揉成一团的床,又发出了一声尖叫,转身冲出卧室,在客厅里一边转圈一边对着空气挥舞双手,声音又尖又闷。

  "陈默你疯了——!你下午都干了些什么——!那是林知言——!那是跟你一起泡澡堂子的林知言——!你对他说了什么!你给老娘把手伸过来——!你还要亲亲还要抱抱——!你跟着他去厕所还说又不是没见过他的牛子——!你怎么不说你未来还要用呢——!你说了吗——!你说了——!"她骂完之后整个人往沙发上一摔,仰面朝天,胸口剧烈起伏,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道裂缝,脸上的表情从崩溃变成了呆滞,从呆滞变成了一种认命了的、自暴自弃的苦笑。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一种声音。不是从窗外传来的,不是从客厅传来的,是从墙那边传来的。隔壁,林知言的房间,墙壁那边先是传来一阵沉闷的脚步声——从卧室走到客厅,又从客厅走回卧室,步伐又快又重,像是在来回踱步。然后脚步声停了,接着是一声低沉的、压抑的、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咆哮,像是有人把脸埋进枕头里然后用力吼出来又被枕头闷回去的那种声音。然后是拳头捶墙的闷响——砰,砰,砰,三下,节奏均匀,像是有人用额头而不是拳头在撞墙。

  沉默了几秒。然后陈默听到墙那边传来了一声极其清晰的、拖长了尾音的、带着崩溃边缘的哭腔的哀嚎。她听不太清具体内容,但她听得出那个语调——跟她刚才在沙发上骂自己是完全一样的语调。她忽然安静下来,把手从靠垫上松开,盯着那堵墙,嘴巴微微张开。原来不止她一个人觉得丧心病狂。原来不止她一个人理智回归之后想拿头撞墙。原来林知言也觉得下午的事gay疯了。

  这个认知让她嘴角往上翘了一下——然后她立刻用手捂住自己的嘴,不能笑,这太没良心了,对面正在崩溃,她不能笑他。但她又想,他被撞墙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他的感受跟她是一样的——那种被十七年的记忆和自己现在的行为两边夹击,被"兄弟情"和"恋爱脑"反复拉扯的混乱感。她有了一个共犯。这个念头让那种铺天盖地的羞耻感忽然变轻了一点点。

  晚饭是在陈默家吃的。两个人商量了一下——虽然场面尴尬,但饭还是要吃的,人是铁饭是钢,不能因为下午亲了半小时就觉得晚饭不重要。林知言从他家冰箱里翻出半只鸡和一些蔬菜,拎过来在陈默的厨房里炖了锅鸡汤。陈默则负责烧了个茄子炒豆角,还拌了个黄瓜凉菜。两个人各自在厨房和餐桌之间干活的时候几乎没怎么说话,偶尔眼神碰上就迅速弹开,像两块同极相斥的磁铁。

  等饭菜端上桌,陈默坐在饭桌前看着林知言低头拿汤勺搅鸡汤,蒸汽把他额前几缕碎发熏得有点湿,睫毛上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她心里那股被整整压制了一个傍晚的冲动又开始蠢蠢欲动了——想从后面抱住他,把脸贴在他后背上。但她及时制止了自己,用一个非常刻意的、淑女的坐姿——膝盖并拢,后背挺直,双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方。

  "老林,你说我是不是得稍微淑女一点。"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认真,像是在讨论一个非常严肃的职场礼仪问题。

  林知言也放下汤碗,同样很认真地点头。"这样好——这样至少氛围不会显得那么像两个男同。"

  陈默低下头,看着自己叠在膝上的双手,又看看他那碗在蒸汽里显得格外温柔的鸡汤,沉默了片刻。然后她抬起头,像是想到了一个真正可行的方案。"咱们明天去约会试试看吧。看看效果如何。"

  林知言把汤碗搁在桌上,扬起一边眉毛看着对面这位刚跟他亲了半个小时、现在却正襟危坐、用学术讨论般的语气说"约个会做实验"的女朋友。他正要点头赞同,陈默忽然举起一只手。

  "等一下——我先投个简历。今天还没投,再不投招聘网站把我标记成不活跃用户了。"

  林知言愣了一秒,然后他气笑了。不是那种礼貌的微笑,是真真切切地被她气笑了——他把筷子搁在碗沿上,身体往椅背上一靠,双臂交叉在胸前,用一种憋着笑又忍不住想揍她的表情看着她。"你大爷的,陈默——你下午不是挺会撒娇吗?撩裙子、摸手、滚床单的时候怎么不记得投简历?现在想起来当直男了?要当女朋友就给我好好当啊,别在约会和投简历之间无缝切换行不行。"

  陈默认认真真地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然后抬起头看着林知言,表情很平静,语气也很平静,但眼神深处藏着一丝极淡的、属于弱者才会有的警惕。"我总不能让你来养我。那我成什么了。"

  林知言靠在椅背上,歪着头看了她几秒。他的目光从她手机屏幕上滑过去——屏幕上是某个招聘网站的编辑页面,她在改简历里的一段工作经历描述,手指还沾着刚才切菜时没擦干净的水珠。他的眼神暗了暗,用一种非常平静的、像是在陈述天气的语气说:"我可以养啊。我没问题。"

  陈默的动作顿了一下,手指悬在屏幕上方,然后她用力地摇了摇头。"不不不,算了算了,我还是好好找工作比较好。你养归你养——万一哪天咱们分手了或者你不要我了,我没有收入来源就真的得去你公司门口拉横幅了。拉横幅很丢人的,我不想拉横幅。"

  林知言看着她说"不想拉横幅"时那个倔强的、紧绷的下颌线,忽然觉得下午那只在他胸口软成一团的小狐狸跟此刻这个咬着筷子盘算未来的求职者,其实从头到尾都是同一个人。她只是换了容器,但本质还是那个打死不服软、死活不求人的老陈。他低下头重新拿起筷子,把鸡腿往她碗里夹了一个,嘴角往上弯了弯又被他压回去。"行,你明天先约会,约完回来继续投。"

  第四十二章

  林知言一个人坐在自家沙发上,茶几上摊着手机、车钥匙和一杯早已凉透的咖啡。他刚才跟陈默约好了——明天,约会。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还挺顺的,但一回到家坐在沙发上冷静下来之后,这两个字就像两块烧红的炭一样掉进了他脑子里,烫得他坐立不安。

  约会。跟陈默约会。他这辈子约过不少次会,从大学到现在,各种类型的女生都接触过,自认为在约会这件事上经验丰富、游刃有余。但这次约会的对象是他认识了十七年的好兄弟,这就让"经验丰富"四个字瞬间变成了废纸一张。

  他现在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他完全不知道女主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不对,准确地说,他知道陈默喜欢什么类型——因为大学时候他们互相给对方当过参谋。那是大三下学期,陈默在追一个学姐,林知言帮他分析对方的喜好,陈默帮他挑过约会穿的衣服。他们曾经在宿舍里一边吃泡面一边互相分享彼此的"理想型清单"。林知言说自己喜欢温柔可爱型的女生,最好穿水手服或者JK制服,笑起来甜甜的那种。陈默则表示自己喜欢成熟丰满的女性,那种有女人味的、能镇得住场子的类型。他记得陈默当时用筷子夹着火腿肠,面无表情地说"我喜欢姐系,越姐越好"。

  现在问题来了。陈默的理想型是成熟丰满的姐系女性,而他林知言——一米八几的个子,骨架宽大,喉结突出,下巴上还有没刮干净的胡茬——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跟"姐系"没有任何关系。他总不能明天穿个西装裙和高跟鞋出去约会吧?那条腿毛比他以前养的狗还长一截。

  他靠在沙发上,仰头看着天花板,开始认真思考明天出门到底应该穿什么、做什么、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在陈默面前。是走运动风还是休闲风?是喷上次她无意中闻到时说"这个味道还行"的木质调香水,还是换一款更清爽的柑橘调?是提前去订个餐厅还是带她去那家她自己刷了无数遍美食视频、一直没舍得去的日式烧肉店?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以前跟别人约会从来不会纠结这些。以前他出门约会就是随便抓一件衬衫往身上一套,胡子刮不刮看心情,餐厅选个环境好的就行,反正前女友们都会自己发消息说"我快到啦"。但现在他坐在沙发上对着手机翻了半个小时的衣服搭配贴,还打开备忘录记了三个香水备选方案。这种认真程度通常只出现在他审核公司季度报表的时候,现在全用在了"明天跟陈默约会"这件事上。

  他正盯着备忘录上的香水品牌发呆,忽然被自己刚才脑子里划过的几个形容词吓了一跳——温柔可爱、笑起来甜甜的、穿JK制服。他喜欢的是这种类型,以前跟陈默在宿舍里列理想型清单的时候也是这么写的。而现在的陈默——今天下午坐在床上朝他张开手臂、仰头撅嘴说"还要抱抱还要亲亲"的陈默、在他怀里蹭来蹭去嘿嘿傻笑的陈默、跳进他怀里喊"不来是你大爷"的陈默——好像每一个特征都能精准地命中他当年随口一提的"理想型"关键词。这个巧合让他越想越觉得荒诞,越想越觉得脊背发麻。

  可问题是——跟自己的好兄弟约会,怎么想怎么gay。下午亲的时候脑子是热的,现在脑子凉下来,他发现自己下午的行为——把认识了十七年的好兄弟按在床上吻了半个小时、喊她女朋友、然后主动请缨明天去约会——怎么都像是被什么东西砸到了头。但是,他转念一想,她是女生了,他看着她仰头索吻的样子心动了,他把她抱进怀里的时候闻着她头发上的洗发水清香心动了,他听着她说"还要亲亲"时那种软绵绵的语气心动了。这些心动是真实存在的,跟他过去十七年里对陈默的任何一种感情都不一样。

  他坐在沙发上,反复在"gay"和"她现在是女生"这两个概念之间来回撞墙,撞了好一阵子,才被走廊里传来的开门声打断了思绪。对门开门了,钥匙转动的声音,然后是购物袋窸窸窣窣的响动。陈默回来了。他下意识地松了口气——大概是因为知道她就在墙的另一边,那种一个人的纠结忽然有了另一个人的陪伴,即使她没有真的安慰他。

  而此刻,对门的陈默正把购物袋放在玄关地上,靠在门板上,看着天花板,嘴角挂着一抹忍不住的笑意。她刚才出门去了趟商场。因为她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明天穿什么。要约会了,跟林知言约会,第一次以女朋友的身份跟他出去。她知道林知言喜欢什么类型,因为大学的时候他亲口说过——水手服。当时她坐在他对面吃泡面,听他说"JK制服真的很可爱,我交女朋友的话她穿水手服我大概会当场求婚",她还翻了个白眼说"你精虫上脑吗"。现在她站在商场女装区的水手服专柜前,对着货架上那排蓝白领结的、百褶裙配过膝袜的、全套装束,内心像是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小人义正词严地说:"你疯了?你一个三十五岁灵魂的男人,穿水手服出去约会像话吗?"另一个小人小声哔哔:"可是他知道你穿水手服的话,那个表情一定很好看。"她又想起来林知言说话时眼底的亮光,比平时帮她挑珍珠耳环时还要亮。她咬着下唇在试衣间外的镜子前转了一圈,看着镜子里那个微卷的头发还保持着下午滚床单后的慵懒弧度、眼角因为刚被亲过而还泛着一层淡红的女孩子,把水手服往身上比了比。然后她听见自己轻轻嘟囔了一句:"也不知道你穿多大码——试一下吧。"

  她在试衣间里换上水手服,对着镜子看了好一阵子。镜子里那个人穿着蓝白条纹的上衣,领口系着红色丝带领结,下身是深蓝色百褶裙,裙摆在大腿中部的位置,配一双她之前为了面试买的黑色中筒袜。她转了一圈,百褶裙的裙摆像一朵花一样微微张开,锁骨在领口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纤细,脖颈的线条被红色领结一衬更加白净。她看得有些恍惚,随即又觉得羞耻——这种羞耻不是讨厌的那种羞耻,而是"我居然穿起来还挺好看并且还有点期待他看到我穿这个"的那种羞耻。

  她把衣服换回自己的家居服,抱着购物袋走出试衣间,一路低头快步走回家,路上还在不停地想——如果明天穿这个去约会的话,他会不会觉得好看。这个念头让她的耳根又开始发烫,心跳又扑通了两下。

  她回到卧室,把那套水手服平铺在床上,把领结、上装、百褶裙和袜子分开摆好,退后两步看了看整体效果,又往前走了两步把领结的角度调整了一下。她盯着那个红色丝带领结看了好几秒,手指无意识地摸了摸今天下午被他吻过的嘴唇,然后触电一样把手缩回来,一张脸腾地红了半截。她用双手捂住脸,低声对着自己的梳妆镜嘟囔了一句:"人真的好复杂啊——又期待又羞耻,又觉得gay又觉得开心,又在骂自己又在悄悄挑配套的发夹——陈默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第四十三章

  第二天早上,沿江城的天空难得地放晴了。秋日的阳光不再是夏天那种灼人的白,而是带着蜂蜜质感的淡金色,从楼宇的缝隙间斜斜地铺下来,把满街的梧桐叶子照得透亮。中心广场的喷泉准时在九点开了,水柱在阳光下折射出转瞬即逝的小彩虹,几个小孩在喷泉边跑来跑去,笑声被水声和鸽群扑棱翅膀的声音搅在一起。

  陈默是坐地铁过来的,比约好的时间早了十五分钟。她之所以把碰头地点定在中心广场而不是家门口,是因为她实在不想在老小区的楼道里经历那个"两个人同时开门然后在走廊里面面相觑"的尴尬瞬间。在公共场所见面至少有个缓冲,至少可以假装这是一次正常的约会,而不是"认识了十七年的兄弟今天起要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出门"。

  她站在广场东侧的大钟下面,一只手拎着学生包,另一只手无意识地拽着百褶裙的裙摆往下拉了拉。虽然这条裙子的长度明明在膝盖以上一点,并不算太短,但她总觉得腿露得太多了,风一吹就凉飕飕的。今天她穿了整套水手服——不是cosplay那种夸张的款式,而是偏日常的改良版。上衣是白色短袖,领口系着深蓝色领巾式丝带领结,领结末端垂在胸前,随着她转头的动作轻轻晃动。下身是水色百褶裙,褶子细密工整,垂下时刚好搭在大腿中部。肉色连裤袜裹着双腿,脚上是一双黑色圆头玛丽珍鞋,鞋面上横着一条细细的搭扣带,鞋跟在广场砖上踩出清脆的嗒嗒声——她现在已经能穿着这种低跟鞋走得很稳了。她的头发没有扎,也没有烫,就让它自然地垂在肩膀两侧,是纯粹的黑长直。今天她甚至连珍珠耳环和项链都没有戴,耳垂上只剩两个清淡的耳洞,锁骨上干干净净。她出门前对着镜子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人像是从自己记忆里某一页翻出来的——不过是从来没被写进去的那一页。

  她站在大钟下来回晃着学生包的带子,脑子里还在不停地吐槽自己。这身打扮简直是对她过去人生品味的彻底背叛。以前和林知言在大学宿舍里半夜三更做贼似的在电脑前看片,用的还是林知言的笔记本,屏幕一分为二,左边播着正经的篮球赛直播,右边缩着一个亮度调到最低的播放器。林知言当时最喜欢的类型就是"清纯系",女演员扎个双马尾,穿件水手服,声音甜得发腻,林知言每次看了几眼就满脸通红,边看边小声说"这个不行——这个真的有点——"。她坐在他旁边负责放风,一边竖着耳朵听走廊里有没有脚步声,一边压低了嗓子直接说"你这喜好怎么那么幼女",然后一本正经地从理论和实战角度分析成熟大姐姐的魅力,从身材比例到谈吐气质,把林知言说得哑口无言。

  "你懂什么,"林知言红着脖子反驳,"这不是幼女,这是可爱。可爱是正义。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喜欢那种能把你怼得说不出话的御姐?哪天碰到个穿水手服的,你就知道什么叫无法反驳了。"她在旁边嗤了一声,翘着二郎腿继续帮他盯着走廊,根本没想到十几年后自己会在周日早晨站在广场大钟下,穿着水手服和大腿袜,等林知言过来约会。现在她变成了他喜欢的类型,而且变得非常彻底,连百褶裙的褶子和玛丽珍鞋的扣带都精挑细选过。而她曾经喜欢的成熟大姐姐类型——大概这辈子跟她没什么关系了。

  就在她低着头对着自己百褶裙的褶数陷入沉思的时候,一道影子从她右边并肩的位置落了下来。她抬起头,看到林知言站在她面前。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的针织Polo衫,袖口翻折到小臂中部露出干净的手腕和那块她送的棕色表带机械表。下身是灰色休闲长裤配白色板鞋,头发明显打理过,没有用发胶,但洗得很干净,几缕碎发自然地搭在额前。他刮了胡子,下巴干净得泛着一层极淡的青色,身上飘过来若有若无的木质调香水味,那个味道是上次逛商场时她替他挑的试香纸上的味道。

  他看到她的那一瞬间,脚步停了。不是放慢了速度,是完全停下了。他的目光从她的玛丽珍鞋子开始往上走,走过百褶裙的边缘,走过领巾的结扣,然后停在她的脸上。她的头发在太阳底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脸上没怎么化妆,只涂了层薄薄的隔离和淡粉色唇膏。阳光从她身后打过来,把她的轮廓镀了一圈淡淡的金边。他的眼神亮了起来——那种亮不是物理反射,而是从瞳孔深处自己亮起来的,像是看到了某个在脑子里存了很多年、以为永远不可能变成现实的画面突然活生生地站在了眼前。他忽然记起当年宿舍断电的深夜,自己脱口而出的那句话——你要是在青春片里大概就是那种直男杀手。那时他说的是玩笑,而现在站在这里的这个女孩,穿着他曾经描述过的衣裙,用他想象过无数遍的模样站在广场钟表的刻度下,不再是一个笑话。

  然后他的耳根红了。不是被太阳晒的那种均匀的红,是从脖子内侧一点一点往上蔓延的、不均匀的、带着微热感的红。他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低头看喷泉,又抬头看钟,又低头看自己的鞋带——鞋带明明系得很整齐。喉结上下滚动了一轮,干咳了一声,重新抬起头看她,想装出平时那副懒洋洋的从容模样。但他装得不太成功,嘴角带着一点压不住的弧度,眼角还有些刚回神时没来得及收起的羞赧。

  陈默看着他这副耳根泛红、视线飘忽、手脚不知道往哪放的样子,心里那点关于"水手服是不是太羞耻了"的纠结在一瞬间全部化成了笑意。她拎着学生包往前跨了一步,步子迈得轻快得像踩在弹簧上,然后在离他不到一拳的地方踮起脚尖,双手自然而然地搂住了他的脖子。玛丽珍鞋的鞋跟从广场砖上微微抬起来,重心往前倾,整个人像一朵被风吹向他方向的蒲公英,稳稳当当地扎进他怀里。她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鼻尖蹭过他Polo衫领口上方那一小片皮肤,闻到比刚才更清晰的木质香调——温润的、带着松脂和雪松余韵的香水味,跟她记忆中昨天下午他卫衣上的洗衣液清香已经不同了,但都让她想蹭。于是她就蹭了,从颈窝蹭到锁骨,又从锁骨蹭回颈窝,百褶裙的裙摆在秋风中轻轻晃动,蹭得他整个人僵硬了一瞬,然后她的手顺势滑到他的肩胛骨之间,脸仰起来,脚尖踮高,双眼亮晶晶地闭上,准备亲他。

  第四十四章

  约会的第一个项目是逛步行街。不是那种拿着地图按图索骥的打卡式约会,而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的闲逛。工作日的步行街人不多,石板路被上午的太阳晒得微微发暖,街道两旁的店铺刚开门不久,店员们还在擦玻璃橱窗。两个人并着肩从街口往里走,路过奶茶店的时候陈默多看了一眼,陈默就拽拽他的袖子,他就不用等她说第二句话,直接拐过去排队买了一杯珍珠奶茶和一杯柠檬水。奶茶是给她的,少糖去冰,珍珠多放——她自己都没提,他倒记得比她清楚。陈默接过奶茶的时候用吸管戳开封膜的动作顿了一下,低头看着杯子里浮上来的珍珠粒,嘴角往上翘了一点。她什么都没说,但喝第一口的时候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他一眼——他在喝他那杯柠檬水,正皱着眉说"太酸了"。她咬着吸管偷偷笑了一下,觉得这杯奶茶比上次自己来买的时候甜了一个量级。

  路过娃娃机店的时候,是陈默先停下的。橱窗里摆了一排粉色的抓娃娃机,最外面那台里面堆满了圆滚滚的卡比兽玩偶。她趴在玻璃上看了几秒,转头问林知言要了两个硬币。林知言掏硬币的时候还在笑:"以前你不是说抓娃娃是智商税吗?大学时候我们在游戏厅,你站在旁边等我抓,等了我二十块钱抓不上来,你骂了我一路。"陈默接过硬币塞进投币口,眼睛盯着摇杆,语气坦然:"以前我是直男。直男当然觉得抓娃娃是骗钱的。现在我是你女朋友,女朋友有权利要求男朋友给她抓个娃娃。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模型。"

  林知言靠在旁边的机器上看着她操作摇杆,嘴角慢慢翘起来。她抓了三次才抓上来一只卡比兽,不是技术不行——前两次爪子都稳稳地抓住了娃娃的头,但机器松爪的时机太刁,每次都是在最高点松开。第三次她干脆换了目标,专挑靠出口最近的那只,用爪子把娃娃往洞口推了半寸,然后拍下按钮,趁爪子弹回来的时候把娃娃带了下来。她把卡比兽从取物口捞出来,拍了拍它肚子上沾的灰,然后塞进林知言手里。"给你的。算是昨天你请我吃烤肉的回报。"林知言低头看着手里那只胖墩墩的卡比兽,又看看面前这个穿着水手服、一脸认真算账的女朋友,心想他这辈子收过不少礼物,这块胖耗子大概是他收过的最离谱也最让他说不出话的一个。

  他正要把卡比兽往口袋里塞,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以后要是有了孩子,孩子看到这只卡比兽一定会很得意。这个念头来得毫无预兆,他赶紧把它赶出脑海,一边赶一边在心里骂自己:你才谈了一天恋爱,想得也太远了。

  赛车游戏是林知言先挑起的。路过游戏厅的时候他指了指里面那排赛车模拟机,说"来一把?好久没玩了。"以前大学时候他们也经常对决这种机器,那时候陈默比他快,油门踩得猛,过弯从来不带刹车,两个人总是抢前三互相别车。陈默看了看那个模拟机的座椅,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短了一截的腿,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坐上去之后她的脚尖勉强够到油门踏板,刹车踏板的行程更是只能踩到三分之二。她双手重新握住那个熟悉的方向盘,屏幕上的倒计时嘀嘀地催她挂挡,她用力往下踩,指尖艰难地拨动拨片——以前能直接碾过的连续弯现在每一个都像漂移考试,屏幕上的赛车歪歪扭扭地撞上护栏,她气得拍了一下方向盘。林知言在旁边已经跑完了全程,摘下VR眼镜,探头看着她的屏幕,眼角笑得起了褶子。他轻咳了一声,正想说什么,陈默先开口了:"你要是敢说"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今晚的约会直接结束。"林知言立刻举起双手,认真地摇了摇头:"我什么都没说。"但他把手递给她,想扶她从那架对她来说已经太大太高的座椅上下来。陈默抓住他的手腕,借力跳下来,落地的时候站稳了脚跟,胸口那股不服气还没散干净,抬起眼瞪了他一眼,随即又没绷住,抿着嘴自己也笑了一声。

  吃完午饭出来,又在附近的公园转到了下午。长椅上晒了会儿太阳,草坪上有几只鸽子在啄食,陈默靠着林知言的肩膀,手里捧着那只卡比兽,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她忽然想到一个画面——以前和林知言走在街上,看到情侣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热,她从鼻子里嗤一声表示不屑,然后偏过头跟林知言咬耳朵说"这些人都不用上班的吗"。林知言偏过头看到一对黏在路灯柱上的情侣,也压低声音回一句"可能是在拍偶像剧"。然后两个人就一边吐槽一边肩并肩往前走,自以为是这座城市里最清醒、最理性的两个旁观者。

  而现在她是那个黏在路灯柱上的女生了。不对,比路灯柱还离谱——她是那个在广场大钟下踮起脚尖准备主动亲男朋友的恋爱脑女生。一个半月前她可以坐在烧烤摊对面面无表情地帮兄弟分析情伤,现在她喝完奶茶会盯着林知言留在吸管上的那个淡淡的唇印发呆。她靠在他肩膀上,想到刚才自己踮脚索吻时闭眼的瞬间,嘴唇上仿佛还残留着他温热的余韵,身体每一寸被他碰过的地方都蔓延着一股酸酸软软的感觉,渴望他的胳膊再紧一点,渴望他的嘴唇再碰一次。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百褶裙和肉色丝袜覆盖下微微并拢的膝盖,总算知道了为什么所有甜宠剧的编剧都会反复安排"踮脚索吻"的桥段——因为那是真的。当你离你最喜欢的人只剩最后一厘米的时候,规则、理性、公众场合的礼仪全会蒸发,你只想把嘴唇贴上去,不管旁边有没有等车的大妈和放风筝的小孩。而她今天已经在公共场合完成了一个标准的踮脚索吻,广场大妈、风筝小孩一应俱全。

  她把脸往林知言的肩膀外侧埋了半寸,对着他的Polo衫袖口喃喃自语:"完了——我变成我以前最嫌弃的那种女生了。"林知言没听清,低头问她说什么。她摇了摇头,把卡比兽往他怀里一拍,红着脸站起来,拽着他的手往前面的花坛走。只是走着走着,她的手指就一点一点地滑进了他的指缝,十指相扣,掌心贴着手背,拇指轻轻地蹭着他的手背。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睛里还带着没散干净的羞赧与水光,然后歪着头,用很轻很软、比以前任何一次都更自然的语气说:"再逛一会儿吧——还不想回家。"

  第四十五章

  KTV是林知言选的,就在步行街尽头那家他们大学时候常去的店。门面重新装修过,以前土气的金色浮雕换成了干净的浅灰色亚克力板,走廊里的灯光也从五颜六色的跑马灯变成了暖色调的隐藏式灯带。两个人站在前台开包间的时候,前台小姑娘问要大包还是中包,林知言习惯性地说"中包就行,两个人",陈默站在旁边没有吱声,但心里忽然被"两个人"这三个字轻轻戳了一下。以前也是两个人来,但那时候是"两个男生要个小包就够了",现在前台小姑娘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目光在陈默的水手服和林知言帮她拎着的学生包上停了一秒,然后低头在系统里备注写了个"情侣包间"。

  进了包间,林知言把陈默的卡比兽和学生包放在沙发一角,弯腰去调试点歌机的触摸屏。屏幕的蓝光映在他脸上,他一边翻歌单一边头也不回地问:"先给你点首什么?还是老样子,《大海》?《朋友》?"他问的是以前他们来KTV的固定开场曲。每次都是陈默先唱一首《大海》开嗓,然后是林知言的《朋友》,两个人对着麦克风吼完前两首才开始进入正题——林知言唱他的周杰伦,陈默试图挑战陈奕迅但永远破音,然后两个人一起吼《单身情歌》。但今天他问完之后身后没有传来陈默选歌的回应,只有一阵极轻极快的脚步声,然后他感觉到身后的沙发垫陷下去了一点,一双微凉的手指从背后悄悄攀上他的肩膀。

  他还没来得及转头,陈默就已经从后面翻了过来——整个人像一只灵活的猫一样从他的后背侧滑过来,膝盖分开跨坐在他的大腿上,双手按住他的肩膀,把他整个人往后推。林知言的膝盖窝撞在沙发前沿,重心往后一倒,后脑勺陷进沙发靠背与扶手之间的软垫夹角里。陈默趴在他身上,百褶裙的裙摆散在他灰色长裤的膝盖两侧,肉色丝袜包裹的膝盖夹着他的腿侧,手掌撑在他胸口,半长不短的黑发垂下来扫过他的下巴。她低头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嘴角挂着下午在广场上索吻时那种有点坏又有点害羞的笑。

  "这可是在外面,"林知言被她压在沙发角落里,后背陷在软垫里,两只手下意识地扶住了她的腰侧,声音比平时压得更低了一点,"你要愿意开房——咱们可以回家,或者去旅馆。别在这里——"

  "你想哪儿去了,"陈默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胸口,说话时气息拂在他的喉结上,带着珍珠奶茶残留的淡淡甜香,"我只是觉得趁这个时间可以先亲一下。服务员大概还有几分钟才进来,我掐过表了,够用。"她身体往下俯,水手服的领口擦过他针织衫的胸口,嘴唇贴上来的时候轻而准,带着一点奶茶的微甜和唇膏的柔润。亲上的瞬间她的睫毛颤了颤,整个人的重量像突然松掉了发条一样完全落在他的胸口上。几秒之后她松开嘴唇,额头抵着他的额头,鼻尖蹭着他的鼻尖,声音轻得像是在跟自己说话:"你看,我就说够用吧。"

  然后她以惊人的速度从他身上翻下来,从沙发角落捞起学生包,拉链一拉掏出粉饼和口红,对着手机前置摄像头开始补唇妆。粉饼盖子上有一小块镜子,她对着镜子用手指把唇角晕开的口红重新抹匀,再把口红从唇峰沿着轮廓仔细地补了一遍,最后用手指在唇珠上轻轻点了一下,让唇色显得更自然。她刚把粉饼盒咔嗒一声合上,包间的门就被敲响了。服务员端着托盘进来,两杯柠檬水、一盘水果拼盘、一碟爆米花,还有几包密封的零食。林知言靠在沙发另一头,面无表情地接过托盘,说了声谢谢。服务员礼貌地笑了笑,退出去把门带上了。

  门锁咔嗒一声落下的瞬间,陈默把粉饼盒往包里一扔,整个人又从沙发那头滑了过来。她一边朝他身上蹭,一边仰起脸重新贴上了他的嘴唇。林知言被她第三次压在沙发角落里,手里还拿着没来得及放下的柠檬水杯,嘴唇被她柔软地压着,发出一声闷闷的叹息。他用空着的那只手轻轻按住她的后脑勺,在她换气的间隙里终于找到了开口的机会:"哥们儿——别亲了,赶紧唱歌,你点了《朋友》还没排上呢——"他的语气介于无奈和好笑之间,声音里还带着被亲了一半的哑。

  陈默从他身上恋恋不舍地滑下来,回到自己那边的沙发上,拿起了被冷落在茶几上许久的话筒。她低头看了看话筒头顶的编号,忽然转头问他:"老林,咱们是不是得改个称呼。都男女朋友了,还叫老陈老林,总感觉像是在谈业务。"

  林知言把柠檬水杯搁回桌子上,认真思考了几秒。"对哦,"他说,"你总不能以后跟别人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姓林,我叫他老林"。我也不想跟你妈说"阿姨好,我是陈默的男朋友,我叫她老陈"。"他想了想,"叫你默默吧。大学之前你妈不是这么叫你的吗?现在变回女生了,叫这个也不算太奇怪。"

  陈默听到"默默"两个字的时候,心脏像是被一只微凉的手指轻轻点了一下。以前只有她妈这么叫她,后来她妈去了外省,这个称呼也就跟着消失了很多年。现在从林知言嘴里说出来,带着一点试探性的轻柔和不经意的认真,让她耳根微微发热。她低头玩着话筒底座上的开关,用沉默承认了这个称呼。过了片刻她又抬起头,把问题扔回去:"那你呢?我不能叫你老林了——感觉在叫隔壁工位的老会计。叫知言吧。"

  "行。"他说。

  然后两个人同时沉默了片刻。电视屏幕上切到了下一首歌的MV画面,是一首粤语情歌,前奏的钢琴声在包间里缓缓流淌。陈默盯着屏幕,手指在话筒上无意识地摩挲着防滑圈,喉口动了动,憋出一个音节又咽回去。林知言比她好不了多少——他端起柠檬水喝了一口,杯子遮住了半张脸,目光越过杯沿瞄着点歌屏的滚动歌词,似乎也很想假装自己并没有为那两个字心跳漏半拍。

  "默——"他起了个头,声音有点干涩,"默默。"

  "嗯。"她应得很快,应答完毕就立马低下头盯着话筒,像是话筒突然变成了什么必须全力以赴的高精度任务。她咬着下唇,想叫他一声"知言",但那个"知"字到了嘴边就发不出声,变成了一个极轻的喉音。十七年前这个人是陈默在宿舍里递泡面时说"给你多放了包辣笋"的人;一年前是她在沙发上喝啤酒时对面吐槽她球技的人;半年前还是她拿着备用钥匙跟他说"万一我猝死记得帮我删浏览记录"的人。现在他坐在同一个沙发角落里,被自己按着亲了三次,衣领歪了,刘海被她揉乱了,手里还替她端着没喝完的奶茶。她叫他"老林"叫了那么久,突然要改叫"知言",才发现这两个字的发音需要靠嘴唇和舌尖的微妙力度,比文件签字还要郑重。

  "知——"她张了张嘴,声带用力到一半又泄了气,"算了,先唱歌。"林知言在旁边忽然把柠檬水杯搁在桌子上,发出一声轻磕。他看着点歌屏上滚动到第三行的字幕,用一种同样需要靠抿唇才能止住笑意的声音嘟囔道:"其实我也叫不太出口——没事,你先唱。"陈默侧头看他憋了半天才从喉口挤出的这句话,忽然觉得心里那股不自在反而松了几分。

  她想起高三暑假在城西百货楼下等人,阳光刺得眼睛疼,旁边墙上挂了个快被晒坏的音响,音响里放着陈慧娴的《千千阙歌》。女歌手的声音又亮又韧,每一个高音都像能把人的天灵盖直接掀开。她当时眯着眼睛听了很久,心里想的其实也不是唱歌——就是觉得能唱这么高的人大概什么都不怕。然后她去搜过这首歌,发现自己的嗓子根本唱不上去。不止这首,以前喜欢的很多女歌手的歌都唱不了,因为她的音域完全够不着,每个高音都会断裂在半空,像被什么东西截胡了。后来她不再尝试了,来KTV就跟林知言唱男声的部分,偶尔为了好玩捏着嗓子帮他和女声对唱,结果两个人互相嫌弃对方娘,笑了半天又关掉继续唱《单身情歌》。

  "我忽然想到,"她拿话筒轻轻敲了敲自己的膝盖,抬起头看林知言,"我现在是女生了——我可以试试以前唱不上去的那些女声的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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