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骨子里有多传统?说个数据就明白了:直到2002年之前,内地没有一本署名的人体写真集能通过正规出版社的审批。拍了也没人敢出,出了也没人敢买。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人的身体属于家庭、属于丈夫、属于道德,唯独不属于她自己。但有个人偏不信这个邪,她叫汤加丽。2002年,她做了一件让全中国都感到惊讶的事:她拍了一本全L人体写真,光明正大署上自己的名字,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公开发行。首印1.5万册,几天卖光;加印到15万册,还是不够。线上搜索量一天冲到10万次,甚至把张柏芝、林心如甩在了后头。 一夜之间,她比任何明星都红。可这种红,是要命的。汤加丽的前半生,其实是标准的“别人家孩子”。1976年,她出生在合肥一个军人家庭,家里规矩严格。她九岁时进省体操队,两年后拿了两枚省运会金牌。 十二岁说想改学舞蹈,当时这在父母眼里简直是“不务正业”,可她愣是自己考进了艺校,从省歌舞团跳到北京舞蹈学院,最后进了东方歌舞团,成了国家级的舞蹈演员。这条路上她没求过人,全凭一股狠劲儿。可到了影视圈,这股狠劲儿就不管用了。2000年前后她演了《康熙王朝》《银鼠》《欢天喜地七仙女》,全是配角,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 合作过的演员红了又红,她还在原地打转。2001年,摄影师张旭龙找上了她,开口就劝她拍人体写真。“你的身体条件万里挑一,不拍是对青春的浪费。”再者,出版方承诺只印刷几张写真而已,对个人不会造成巨大影响。丈夫沈东起初是支持的,搞艺术的人嘛,觉得人体美是高级的。两个人商量来商量去,最后点了头。 后来,工作人员告诉她,改为出版一本写真集,并且要大幅刊印。汤加丽拿不定主意,朋友说既然要刊印,还不如自己署名去印刷。汤加丽听取了朋友的建议,随后出版了署名汤加丽的写真集。即便如此,拍摄的过程比她想的要煎熬。800多卷胶卷,一年半的时间,她不是没有羞耻感,但她告诉自己:这是艺术,不是色情。令她没想到的是,自己跟张旭龙签的合同,没有界定好著作权归属问题,这个漏洞后来让她赔了钱又赔了名声。但当时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红,想被看见。 书出来了,她确实红了。红到签售会排长队,红到网上每分钟都有人在搜她的名字。可紧随其后的,是四记“重拳”。第一拳来自父亲。老警察在报纸上看到女儿的全L照片,气得血压飙升,电话里声音都在抖:“你让我怎么出去见人?”之后父亲长达半年不跟她说话,逢人就说没这个女儿。母亲夹在中间,连出门买菜都觉得邻居在戳脊梁骨。 第二拳来自单位。东方歌舞团迅速做出反应——开除。理由很简单:影响团体形象。第三拳来自丈夫。沈东嘴上说不在意,可周围人的眼光他扛不住。同事开他玩笑,朋友问东问西,他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晚回家。两个人从冷战到分房,2008年,婚离了。 第四拳来自网络。那个年代没有“穿衣自由”这种说法,汤加丽被骂得狗血淋头。“伤风败俗”“靠脱上位”“不要脸”......每一条评论都像刀子。她把自己关在屋里,窗帘拉得死死的,一度想过放弃生命。这还没完,摄影师张旭龙把她告了,说侵犯著作权。官司打了几年,她赔了10万,公开道歉。她反过头来告张旭龙侵犯肖像权,赢了,拿了30万赔偿。官司是赢了,可人已经输得差不多了。2005年,她出了本《汤加丽写真日记》,把这几年的来龙去脉写了个清楚,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2010年以后,她彻底淡出了公众视野。在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古典舞工作室,每天带着孩子们压腿、下腰、练功。来上课的学生大多不知道,眼前这个穿棉麻衣服、说话轻声细语的老师,就是当年那个“中国L模第一人”。有家长认出来,偷偷问她后不后悔。她淡淡一笑:“我不后悔拍写真,只是看错了人,低估了世俗。” 网上关于她的消息越来越少,偶尔有人翻出当年的写真,评论区里两拨人还在吵。有人说她是勇士,有人说她活该。中国人骨子里的传统观念,不是一天两天能改的。但观念的松动,往往就是从某个人“不听劝”开始的。汤加丽不是英雄,她只是那个替时代趟了雷的人。现在抖音上随便一个女孩穿瑜伽裤跳舞就能收获百万点赞,评论区没人喊“伤风败俗”。这中间隔了二十年,隔了一个汤加丽。这大概就是她最好的结局——不是被原谅,不是被歌颂,只是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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