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学生跟女生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报警,男方甩出一份“性同意书”?

送交者: 【摄影部落】 [★★★★声望勋衔R17★★★★] 于 2026-09-13 15:56 已读28次 大字阅读 繁体
一张写着双方姓名、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和签名栏的《性行为同意书》,最近被放进了一场日本案件的讨论里。表格写得很认真:双方自愿,没有胁迫,没有酒精和药物影响;同意可以随时撤回,不同的性行为要分别确认,拍摄和录音也要另行同意。

看上去像合同,甚至还留了公证人栏。

问题也就跟着来了:以后在日本发生关系,是不是得先签一份?

这张表并不是日本政府、法院或警察要求使用的正式法律文件。它更像是网络流传的民间示例,至于最初由谁制作、是否真的被日本社会普遍使用,目前没有可靠证据。把它当成日本法律规定,方向就偏了。

图:X用户目頭(@Awakend_Citizen)关于案件和性行为同意书的讨论截图。

引发讨论的,是京都市山科区的一起案件。京都新闻及其转载报道显示,一名21岁合同员工男子因涉嫌对一名19岁女大学生实施「不同意性交」(在对方难以形成、表达或贯彻拒绝意愿的状态下发生性交)被捕。两人通过交友匹配应用认识,事件被指发生在7月12日晚上约10点35分到10点55分之间。男子否认嫌疑。

图:京都新闻关于山科区案件的报道截图。报道内容仅说明警方嫌疑和男子否认,不代表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

这里必须把"被捕"和"有罪"分开。逮捕只代表警方已经以嫌疑进行强制侦查,法院最终如何认定,还要看双方陈述、聊天记录、现场情况、身体和电子证据等材料。案件报道里出现一句"他说双方存在同意",也不等于警方或法院已经确认了他的说法。

日本社会对这类案件的紧张感,和2023年的刑法修法有关。2023年7月13日起,日本把原来的「强制性交等罪」改称为「不同意性交等罪」,判断重点从过去较容易被理解成"有没有明显暴力或威胁",转向当事人是否处在难以形成、表达或者坚持不同意的状态。

法律列举的情况包括暴力、胁迫、身心障碍、酒精或药物影响、睡眠等意识不清、突然袭击、恐惧或惊愕、虐待,以及基于经济和社会关系产生的不利益担忧。换句话说,一个人没有大声喊叫,没有拼命反抗,不能单独说明他同意了;但这也不代表只要事后改变说法,发生过的性行为就会自动变成犯罪,最终仍然要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日本还把性交同意年龄原则上提高到16岁。法务省同时明确,配偶之间也可以成立「不同意性交等罪」。婚姻关系不能被理解成一张永久有效的性生活许可书,这一点在条文上已经说得很清楚。

所以,现实中的日本情侣并没有在每次发生关系前拿出表格签字。恋爱关系、一起回家、喝了酒、之前同意过,甚至已经结婚,都不能直接代替当次行为中的明确意愿。可这套制度也不是要求每个人把亲密关系变成办手续:法律关心的是,在具体情境里,对方是否能够自由决定,另一方是否利用了让对方无法拒绝的处境。

纸面同意的问题也在这里。一个人签字时同意了拥抱,不代表同意接下来的全部行为;签字后改变主意,也不能因为表格已经签过,就被迫继续。倘若把同意书当成护身符,最容易发生的结果,是它从保护双方的沟通工具,变成事后拿出来免责的道具。真正有用的证据,往往是行为前后的连续沟通、当时的状态、双方关系中的权力差,以及拒绝之后对方有没有停止。

图:网络流传的日文《性行为同意书》样式。

这个问题放到中国语境里,尴尬感会更强一些。中国法律当然承认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最高检等公开材料在"订婚强奸案"中也明确,订婚不等于性同意,判断关键仍然是有没有违背对方意志。

但到了婚姻关系内部,实践和讨论就没有这么简单。近年来公开的"婚内强奸案"引发过争议,相关法律评论提到,既有司法裁判对正常存续的婚姻关系、长期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情况存在区分。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主体,和分居、离婚诉讼期间能否认定,不能用一句话概括。中国目前也没有一套统一的"性同意法",更不能把网上看到的个案数量,直接说成"很多结婚后发生关系的男性都被女方告了"。

可这并不意味着结婚以后,女性就失去了拒绝的资格。夫妻之间有感情、有家庭责任、有共同生活安排,和某一次具体性行为是否自愿,是不同层次的事情。把婚姻解释成概括性的性许可,实际上等于把一个人的身体决定权交给了婚姻证书;而把所有亲密关系纠纷都直接说成刑事犯罪,同样会把复杂事实压扁成性别对立。

说白了,性同意首先是一条生活规则,其次才是刑事司法里的判断标准。它要求人们承认:恋爱不是同意,结婚不是同意,曾经同意过也不是永久同意。对方沉默、僵住、喝醉、害怕失去工作或害怕关系破裂时,不能简单把"没有明确反抗"当作"已经答应"。这套观念在日本仍然需要继续普及,在中国也一样有讨论空间。

但性同意如果要真正落地,不能只靠一张表。学校和社会需要教人怎样询问、怎样拒绝、怎样在对方改变主意后停止;警方和司法需要更认真理解冻结、沉默、权力不对等这些反应;遭遇恶意报案的当事人,也应当通过证据调查而不是网络围攻来判断责任。性别不能替代证据,婚姻也不能替代同意。

至于每次发生关系前要不要签字,答案大概是:普通人没必要把卧室变成签合同的地方。可在真正重要的地方,双方都应该明白自己同意了什么,也明白对方随时可以说不。这个要求,放在日本适用,放在中国的恋爱和婚姻里,同样适用。

素材来源:京都新闻、47NEWS、日本法务省、北海道政府、智慧普法平台及中国青年报转载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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