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局长被曝出轨9人事件:离婚赔前夫500万2套房然后把前夫送牢里

送交者: 【摄影部落】 [★★★★声望勋衔R17★★★★] 于 2026-10-09 10:05 已读34次 大字阅读 繁体

湖南永州市商务局局长周某某,被前夫的哥哥张先生实名举报,说她婚内与多名男子存在不正当关系。

这事的起点其实是一桩离婚:男方张某和女方周某某都是二婚,2015年11月登记结婚,2025年2月签下离婚协议,协议写明女方给男方33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另外2处房产归男方。


钱付了,房也过了,本来该画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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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本来,就知道,这事情没完。


男方这边说,当初口头讲的是500万元,落到纸面上只写了330万元,剩下170万元一直没给。他去要,结果女方直接去报了警。


2026年4月,周某某报警称遭前夫敲诈勒索。同年5月,张某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9月4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他提起公诉。到这事被曝出来,张某已经被羁押5个月。


弟弟进去了,哥哥张先生站出来实名举报,把聊天记录、照片、一份手写的保证书一起交了出去。10月9日下午6点41分,永州发布发出通报:市里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那份离婚协议书,记者拿到了复印件。登记日期写的是2015年11月20日,地点在郴州市北湖区婚姻登记处,男方48岁,女方46岁。


离婚原因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自愿离婚。财产部分写得很明白:女方给予男方33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2处房产归男方。


上面写着:我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内容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双方都签了字。


330万,女方确实付了。


真正的问题是170万,张先生的说,弟弟是发现女方出轨之后才提的离婚。谈的时候女方口头答应赔500万元精神损失费,可最后落在协议纸面上的只有330万元。


离婚后,330万到账了。张某开始追那剩下的170万,两个人来回扯皮,争执不断。


女方那头的说法完全对不上:离婚协议是正式法律文件,上面写的就是330万,不存在另外那170万,口头约定不作数。


一边说500万是总额,330万只是首期,所以2026年4月,周某某走进派出所报警,说前夫敲诈勒索。


2026年5月22日17时,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对张某执行逮捕,羁押在湖南省永州市看守所。


9月4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从4月报警算起,到9月起诉,前后5个月。


张先生质疑的就是这个速度:立案、侦查、公诉,5个月走完全流程,他怀疑女方利用身份干预了司法。


这个质疑目前既没有证据能证实,也没有官方回应过。


关键是,张某在追讨时到底有没有说过不给钱就把你那些事捅出去这类话,要是说了,那就真是敲诈勒索了。


弟弟被逮捕之后,张先生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女方的生活作风问题。按他的说法,反映了不止一次,一直没等到处理结果。


于是他整理出一份105页的控告材料,目录列了16项。


里面除了控告信和2份婚姻证明,还有8名男子的证据材料,页码从第6页一直排到第91页。


还有一张出轨情况表。表格从2005年排到2026年,一共9人,其中8人标注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出轨对象身份那一栏,填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正处级、正处级、老板、省政协委员、疑似网友、老板。途径那一栏多半填的是工作,或者工作或生活,还备注说可能比这更多。


表姐知道大家肯定好奇,给大家放下面了。


当然还有别的。


一个是手写保证书。落款时间2018年12月,署名周某某,正文有一句:从此断绝和魏某某的任何联系,包括电话微信,不准和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记者后来把这份保证书摆到周某某面前问。她承认是自己写的,但说当时处在婚姻很无助的状态,对那个魏某产生了一点好感,仅仅也只是一点好感而已。


她说这点变化被前夫发现了,她当时想维持婚姻,就在前夫的要求下写了这份保证书。


另一个是聊天记录。网上流传的那些截图,尺度大的肯定放不出来,但里面能看到约时间、约地点、安排行程的对话。


对这些聊天记录,周某某给了完全不同的解释:大量内容是前夫私自打开她的手机、登录她的社交账号、冒用她的身份跟别人聊出来的。


关键是,既然没这回事,那相关男子在聊天时为什么自己承认,还讲了具体细节?


周某某的回答是,她也不明白,她也很气愤,她还专门给相关男子打过电话,问对方为什么要讲这些没发生过的事。


周某某本人10月6日接过记者的电话,说了不少。


她说举报内容不属实,婚内出轨的情况不存在,纪委已经核实过、给过处理意见,对举报事项未予认定。


她的原话是:纪委的核实是非常全面的,如果我有这些问题,纪委会对我处理的。还补了一句,如果我存在婚内出轨这种严重的道德瑕疵,我不可能待在商务局长这个岗位上。


她也反手指控前夫,说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家暴、冷暴力、转移婚内财产等行为。


她还强调自己是领导干部,同时也是女性,在婚姻上我就是弱者。并表示事涉个人隐私、相关刑案还在司法流程中,希望社会舆论不予关注。


到10月8日,记者再联系她,没得到回应。她此前通过短信告知记者,对前夫家属用曝光来诬陷、抹黑她的行为,准备去报警维护权益。


10月8日上午,永州市商务局向媒体证实,局长确实是周女士,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领导私事,说如果有举报会有相关部门调查。


10月8日下午,永州市纪委监委答复:已收到反映永州市商务局周姓女局长的相关材料,调查处理情况处在保密阶段,无法透露。


10月9日下午6点41分,永州发布发出情况通报,全文不长:针对网上反映的永州市商务局周某某相关举报,我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疑问这么多,表姐已经不光是在吃瓜了,最好奇的是330万从哪来。


如果这钱是合法所得,那没毛病。可领导干部的家事家产每年都要报,这330万有没有申报、来源是哪里?


举报方称其中200万来自出轨对象,周某某本人则称来自积蓄、父母出的钱和借款。两种说法差得远,也正是对不上的地方。


出轨那条线索也得查。张先生交了聊天记录、照片、保证书,不是空口说白话,查不查得实是一回事,该不该查是另一回事。


还有个时间问题。今年4月张某被刑拘之后,张先生就去反映女方的生活作风问题,到10月仍没拿到处理结果。半年过去了,到底查没查。

这起永州女局长被前夫哥哥实名举报的案子,表面看是离婚后的财产扯皮,本质拷问的,是大家最关心两件事:社会公平,还有司法公平。

这里最核心的矛盾,就是身份带来的天平差异。普通人遇到纠纷,走的是正常维权途径;可另一方是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相关身份。大众天然会担心:同样一件民事纠纷,会不会因为身份差距,导致司法尺度不一样?

这不是无端猜忌,是老百姓对司法公平最朴素的期待。我们要的公平,是双向的。不能仅凭网络爆料就给公职人员定罪,舆论不能绑架司法;但反过来,也绝不允许任何人,借助身份优势影响案件办理,压制另一方的维权渠道。

网友评价:


老谭:我个人更关心那330万。一个局长的工资单我大概有数,330万不是靠攒能攒出来的。出轨的事难查,钱的来源好查,从流水入手最快见到结果。


芸姐:口头承诺这东西,在离婚桌上真不作数。我当年也是信了嘴上那句,最后法院只认纸上的。170万这一半,从法律上讲男方确实吃亏在没写进去。


老沈:报警是她的权利,刑拘批捕是司法机关的决定,两码事。但5个月走完全流程确实偏快,质疑一下不亏,当地最好把时间线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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