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后遭丈夫离婚分走一半?

送交者: 【摄影部落】 [★★★★声望勋衔R17★★★★] 于 2026-10-25 13:59 已读29次 大字阅读 繁体

10月23日晚上,浙江广电中国蓝新闻发了条视频,标题里写着"律师讲述上海独生女被吃绝户真实案例"。

视频里讲的是,上海有个独生女,父母出车祸双亡,留下约2亿元的遗产,父母生前没立遗嘱。她结婚才1年,丈夫以性格不合起诉离婚,要分这笔钱。

最后那句结论是,法院按夫妻共同财产对遗产予以分割。

10月24日,这个话题冲上热搜榜首,全网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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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个故事不是新闻。

它最早出现在2021年出版的一本书里,2023年11月就已经上过一次热搜榜首,当时阅读量3亿多。

先说这个故事本身吧,女主角化名叫康露,上海人,28岁,外资公司行政主管。

男主角化名叫王力,29岁,是康露公司年会那家酒店的对接人员。

年会办完,王力开始追,追了整整半年,康露答应求婚,两人去巴厘岛度的蜜月。

婚后没多久,康露父母外出旅游遇上车祸,双双去世。王力陪着她料理后事。

半年后,康露收到法院传票。王力以性格不合起诉离婚,电话关机,人已经搬出婚房。

遗产这块,父母在上海留下9套房产和商铺,加上1000多万元存款和理财,加起来约2亿元。

老两口走得突然,没立遗嘱。康露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已经先走一步,她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律师告诉她,婚内法定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力随后递交补充诉讼,明确要求分割遗产。

康露问凭什么,王力说凭我们的结婚证啊。

霸道追求,海岛蜜月,飞来横祸,背刺式离婚,金句收尾。

嗯…很像表姐昨天晚上窝在被子里看的小说情节。所以表姐迫不及待的扒了一下。



最早能查到的出处,是谭芳2021年5月由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婚姻律师办案手记》,这本书里收了这桩案子。

2022年3月10日,"谭芳律师团队"公众号发过一篇《独生女获2亿遗产,父母刚去世,丈夫要离婚分钱》,同一天,谭芳的知乎账号也发了同题文章。

不过人家知乎那个页面底下挂着一行平台声明,内容是,创作声明,内容包含虚构创作,内容中的情节存在虚构加工,仅供参考。

可以理解为这个事情是虚构的吧。



但是,2023年11月8日,《上海法治报》第4版"情感档案"栏目刊发了这篇律师自述,11月30日公众号推送。

而且,12月1日,红星新闻采访了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伙人马蕾。马蕾的说法是,这是真实案例,是谭律师很多年前的案子。

2023年那次热搜由九派新闻主持,149家媒体跟发,话题阅读量冲到3亿多,一度超过4亿。

然后就是今年10月23日中国蓝新闻这条视频,把"法院判决分割"当结论又讲了一遍。

这事情隔3年又第2次登顶热搜。



主要是判决书查不到啊。

到今天为止,公开渠道检索不到任何与"上海、2亿、独生女、结婚1年离婚分产"对得上的裁判文书、法院通报,也没有当事人出来说过话。

当然,家事案件本身依法不公开,查不到文书并不等于整件事一定是编的。

只是说,眼下唯一的信息源,始终是律师一方的讲述。

律师事务所那边的说法是,女方后来和男方协商调解,男方分到小部分财产后撤诉,今年热搜的说法是,法院按夫妻共同财产对遗产予以分割。

整的我晕乎乎的,感觉以讹传讹不知道真相是什么。



10月24日清早,有博主发微博说,讲这个案例的律师后来自己承认是编的,这东西就是个剧本。

但我能查到的只有这位博主本人的陈述,没找到律师本人承认编造的原始出处。

后来还得是神通广大的网友啊,扒出来了判决书。

案号是2019沪0120民初18619号,审理法院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案由写着离婚后财产纠纷,裁判文书网2022年7月1日发布。

文书里,原告是女方,1970年生,户籍地广东省汕头市。被告是男方,1970年生,户籍地也是广东省汕头市,当时暂住上海奉贤。

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是谭芳的名字,律所是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



原告要分的是4处房产、男方名下银行存款8869万余元、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

判决主文几项加起来,男方向女方支付共计3585万余元,判决生效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诉讼费用45万余元。

不知道这个是不是独生女被瓜分两亿的原型故事。



奇了怪了,这么个旧故事,凭什么3年里能两度干到热搜榜首。

不得不说,这故事它戳中了很多人的焦虑,一方面是独生子女家庭的传承焦虑。

另一方面是婚姻信任。结婚1年就被分走1个亿,让本就不好的男女关系更加失去信任。



不可否认它倒逼很多家庭开始重视遗嘱规划,有正向普法价值。

但同时敲响警钟:普法故事不能靠篡改案情、制造对立博热度。

法条冰冷清晰,风险真实存在,最好的保护,不是害怕婚姻,而是提前做好财产安排。

网友评价:

小林:我们这行最怕的就是这种。故事编得好,普法效果确实好,可一旦被人揪出结局不对,跟着被怀疑的是法律本身。规则是真的,这话没错,但讲故事的人欠个解释。

老陈:我看完这热搜隔天就去了公证处。60多万的房子,加上存款,不多,可我不想让它以后变成别人家的。工作人员还提醒我,光写"给女儿"没用,得写"给女儿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我照着重写了遍。

老柯:说句得罪人的。这行当就是这样,谁把结局写得狠一点,谁的数据就好看。改个词,从"调解撤诉"变成"法院判决",流量差十倍。可这笔账最后总要有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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