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上海一家连锁包子店的采购员李先生,在电商平台下单3台冰柜,总价5000元左右,其中2台四门冰柜出了问题,每台2035元,加起来4070元。
6月起,店里反映冰柜不够冷。买家说实际只能到零下13摄氏度,而商品页面上写的是零下26摄氏度到0摄氏度。
商家先后2次派人维修,平台在8月3日判了退款,4070元退给了买家,货没退。
01
8月6日,卖家秦先生问买家,能不能当买一台送一台,我把2台都拉回来。
买家回他,用不了,冻不上,冰箱已经销毁了。
两个月后,秦先生自己开着车,从山东滨州到了上海,在那家包子店的后厨,看见了这2台冰柜。
插着电,里面还冻着东西。
他当场报警。警方没立案,说这是民事纠纷,走诉讼。
10月29日,买家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起诉商家和平台,索赔22210元。
卖家那句反问就挂在这儿,交易已经取消了,我把货款都退给他了,他拿什么起诉我呢。
事情真正的起点,是商品页面写着"超低温款",温度范围零下26摄氏度到0摄氏度。
5月6日,下单之前,买家问客服,能达到零下26摄氏度吧。
客服回,可以。
5月12日,冰柜签收。
到货1个多月,包子店负责人跟他说,冰柜不够冰。他自己拍了温度照片,显示只能到零下13摄氏度。
6月21日,他问客服,怎么只能设置到零下22摄氏度,他希望给个解决方案,要么换个货也行。
隔天,客服头一次提到"空箱"这件事,说工厂那边回复,空箱是零下22摄氏度。
这个信息出现的时间点很关键。是在他第3次追问之后才说出来的。
商品页上写的是"温度范围",这4个字里,没有"空箱"2个字。
6月26日头一次收到退款申请,他就叫了维修师傅上门,后来平台驳回了这次申请。
7月16日买家第2次申请退款,理由填的是"功能/效果与描述不符",说明写的是,维修后依然达不到承诺的温度。
商家拒绝,让师傅再上门。7月21日第2次维修,记录单上的温度读数疑似零下12摄氏度,师傅写的是,柜子正常,已测温。
商家的解释是2条。冰柜空箱可以达到零下26摄氏度。买家买的是变频机,不会一直恒温。
买家不接受。他说我要的是零下26,现在零下11,这是冰块的事儿?
这边说空箱能到,那边说装满货到不了。
8月3日,平台介入,判了。
平台给商家的通知是,为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平台已支持买家退款。经核实原因,平台核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支持先行退款,建议商家联系买家协商货物处理方案。
"先行退款"是说这4070元不是商家退的,是平台先垫给买家的。
但是钱走了,货没走。
8月6日,秦先生想了个止损的法子,当买一台送一台。他宁愿少收一台的钱,把2台都拉回来,说因为运费太高了
买家回,用不了,冻不上,冰箱已经销毁了。
同一天,买家还问了平台客服句话,我是不是可以不用再理会商家的信息了。客服答,可以的。
这3个字后来成了整件事的中心。
这句话目前只有一方口供。而它恰恰决定了这4070元算买家的责任,还是算平台给的口头授权。
然后秦先生就开车去了上海。
从山东滨州到上海,油费加住宿,他说已经接近争议货款本身。
他在那家包子店的后厨看见了2台冰柜,插着电,里面冻着东西。
报警回执落款是8月26日。
警方确认冰柜在使用,但因为买家不在场,没法现场强制取回,建议走民事诉讼。
这家包子店,现在已经关店了。
买家说自己负责采购冰柜,但不负责店铺实际经营。退款的时候,他已经不再负责相关事务。
他跟店铺负责人转述过"可以自行处理",后来得知冰柜已销毁,所以才回那句"已经销毁了"。
但他承认,自己没见到销毁的视频和照片。
原话是,现在我也不清楚冰柜具体怎么处理了,我也无权追溯,也没有义务追溯。
他还说,商家报案时他没到现场,也没亲眼看到冰柜在店里用,但他确实不同意退还冰柜,理由是保留证据。
现在说他那个22210元。
我一开始也没看懂这个数,后来算明白了。
22210减掉1万,是12210。12210除以3,正好是4070。
也就是说,那4070元本金,他一分没要,因为已经退到账了。他要的是3倍赔偿12210,加精神损失费1万。
这个算法很精确。它恰好绕开了卖家那句"我把钱都退了,你拿什么起诉我"。
他起诉的对象不在那笔已经退回的钱里。
但"退一赔三"这个诉求,本身有个大坎。
它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是价款或者费用的3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
这条有个前提,写在同法第2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注意"生活消费"这4个字。
这3台冰柜是给连锁包子店买的,用来冻包子店的货。这属于经营用途,不是生活消费。
真正麻烦的,是"冰箱已经销毁了"这句话。
律师的看法很直接。买家拿到退货款,却隐瞒货物还在、继续占有使用,这属于不当得利。
我不觉得这是"买家贪"或者"商家黑",商家这边不干净。页面上写零下26摄氏度,客服也答了可以,实际空箱只有零下22摄氏度。
还有件事是买家自己查出来交给记者的。8月21日,商家公司因为店铺宣传语里"节能40%"拿不出依据,被认定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罚了5000元。
可买家这边也有说不通的地方。他说已销毁,冰柜在通电。他说保留证据,所以不退,那你一开始干嘛骗人呢?
规则最怕的从来不是有人钻空子。是每个环节都说自己合规。
网友评价:
大刘:空箱零下26这说法,行业里确实有,但你不写清楚就是坑人。页面上大大的零下26,装满货只有零下13,这差价买家凭什么认。可真要退一赔三,也得先把货退回去,不能一边用着一边告。
王姐:最怕的就是"先行退款"这4个字。钱退得比谁都快,货让我们自己去要。这次是4070,跑一趟上海油费就吃掉一半。要是个小卖家,直接就认了。
老韩:这类纠纷我1个月能碰到好几起。十有八九不是货的问题,是那句"你自己处理"没人追问。处理的是货,还是责任,差个词,后面就是几百公里和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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