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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任性的小马甲 [☆★★声望品衔R12★★☆] 于 2020-10-29 7:34 已读213次 1赞 大字阅读 繁体
回复: 性生活不协调在法律上是个离婚理由 由 木白木木 于 2020-10-29 4:30
“质量还行,双方都满意。老婆其实也蛮配合的。”

男同骗婚可耻,伙同家人骗婚性质恶劣!
不过,一般男人如果工作劳累性冷淡,别的方面比如带孩子做家务上交工资,自觉承担,女人通常不会提出离婚。
最怕是偷吃出了性冷淡,别的方面也样样拿不出手,只有性格不和性生活不合这个万能理由了。

爱本来就不是个长久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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