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写第二篇。
之前的那篇,得到了很多的批评,我自己翻看了下,也觉得太淡了点儿。我也看A片,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那真叫一个刺激,可是久而久之,那差不多同一套路下来的情节,看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每次都是快进再快进,那感觉就像去肯德基吃炸鸡,偏偏吃到的正好是那块鸡胸肉一样,肉量很足,可是那大白胸脯肉,如同嚼蜡。这时候,再回头看看当年香港的那些老三级片,各种铺垫,各种酝酿下的裸露和激情镜头,反倒觉得更容易欲望袭来。不知道我说的大家认为有没有理。我看大家都很喜欢清志这个角色,的确,他很完美。我一直很想找一个原型来描述他的好。经过我多年博览群书,群杂志,群电影,群电视剧,以及群穿越小说,我发现有一个人物跟他出奇的相像。<武林外传>中那个没脸没皮的白展堂!身负盛名,生活低调,态度嚣张,有责任感,就算被撵出去,也暗中保护他在乎的人的安全,对老板娘一心一意。佟湘玉不嫁他,是怕束缚住他的自由,给不了他想要的那种纵情江湖的生活。他不娶佟湘玉,是怕自己仅仅是个水中稻草,耽误了老板娘的幸福。
和我跟清志,一样一样的。当然,这是我几年后才明白的。
我真是个跑题大王啊,赶紧扯回来。
微博这种东西,真是害人不浅。你可以轻易的知道对方都认识些什么人。自从我关注了清志以后,清志的微博一下热闹起来。咱不是明星,没有上千万的粉丝,你苦思冥想出来的,自认为特有深度,特有内涵,特有思想,特有文采,并且特能表现自己的小短文,发出来好几天了,一遍一遍刷新,就是没人回话。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此感觉。但是清志可不一样,人家随便发个,屏幕往下一拉,就聊嗨了。我赶紧上去看看啥情况,原来是我的小闺蜜也关注了他,清志热情的打招呼,小闺蜜也跟着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了。至于我?我在他们的关系中,充当着园丁,桥梁,添加剂,粘合剂等各种作用,身份一下不同以往。
等我作为女人的第六感开始发挥作用的时候,已经晚了好几天了。赶紧看了几集柯南补习一下,以便进入状态,谁知道一下又没收住手,把能找到的剧集都看了个遍,把作为侦探的底子牢牢地打好。刚想拎枪上阵,结果大姨妈又来造访,我又作陪了几天。这一下子,个把月出去了。
我中午吃完饭就直接去了清志家,他上班没回来。我借口清理卫生,把他家里里外外彻底翻查了一遍。可以确定一点,没有领回家。
突然觉得很奇怪,我们明明只是情人关系,就算他跟我的小闺蜜有了一腿,甚者把她上了,清志是男人,又不吃亏,我操心个啥。用这个借口平复下情绪,然后做了个番茄虾仁儿做晚餐,还专门买了最大号的虾仁。
试想着,我亲昵的坐在他身边,端杯红酒,笑盈盈的跟他碰杯,喝的两颊红红,然后夹起一颗虾仁,递到他嘴边,他张口接应的时候,我一个不小心,把番茄酱抹到了他嘴角。他伸手拿纸巾的时候,我顺势扶着他的胳膊坐到他腿上,轻轻的搂着他的脖子,然后舔去他嘴角的番茄酱,紧接着把舌头送入他嘴中。一只手慢慢移到他胸前,慢慢解开扣子…….
为了配合这个场景,我洗完澡,没穿内衣就直接套上新买的那条低胸长裙,轻薄的裙摆,更方便下一步的情节。清志回来,看我这么乖的做好晚餐,满脸的欣喜。从我拿杯子倒酒开始,一切都是我预想的情景。
只可惜,我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局。
我只解开了一颗扣子,就看到了清志胸口上那朵清晰的吻痕。
(未完待续)
昨天这么多人猜我是马甲,猜来猜去,其实我就是一个写文章的。亦真亦假,图个乐呵不好么?发图不是我本意,可是不发又让我陷入两难境地。撤呢,显得我做事虎头蛇尾,置少数几个读者的情绪于不顾,白白辜负了党和人民以及政府还有母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长达18年的教育,要是硬着头皮留下继续完成文章,又显得我脸皮太厚思想固执,对不起我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呕心沥血披星戴月孜孜不倦夜以继日的老母多年来对我性格的栽培和教导。你们说说,换成你们,可咋整?今天非常自觉,少说两句,赶紧回到正题。
上篇写到清志胸口的那朵吻痕。挺悲哀的事儿,让我这一啰嗦,竟然觉得有些欢快了。我现在有点知道演员入戏太深是怎么回事儿了,原来就是这感觉。赶紧倒了一杯王力宏代言的激活你每个细胞,表现出人意料,激发潜能,超越自我的哇哈哈矿泉水,缓解了一下情绪,开始继续写下文。
我停下了解扣子的手,双手环在他颈后,然后紧紧地拥抱了他。清志显然觉出来我的异常,也把我搂在怀中,在我耳边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坐正了,给了他一个象征安慰的笑容,“什么时候的事?”清志看我笑了,也跟着咧了下嘴,“其实,就是今下午。”
“哦”,我故作平静,“早说嘛,早说我就多做几个菜了”我努力轻松地说,就像自己被狗咬了,还亲切的对狗说:没关系,我知道你喜欢我才会咬我。
我麻利的站起来,拉正身上的衣服,有些手足无措的说:“我忘了煮饭,你先等着,我给你蒸个鸡蛋羹,一会儿就好,你先吃虾仁,不用管我,我蒸好了就过来吃,酒喝完了你叫我一声就好”。我努力用喋喋不休来消除当时的无措,紧张以及打心底里一点一点渗出来的泪。
我打开冰箱取鸡蛋,躲在冰箱门后面,脸上的表情一点点的僵硬起来。一颗一颗的把鸡蛋打在玻璃汤碗里,清志从后面拉住我的时候,我已经打了满满一碗了。
这一晚非常搞笑,就算现在想起来,我都还是觉得自己挺有才的。我静悄悄的缩在床上,清志坐在我身边,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抚摸了好久,到最后我甚至都开始忘记悲情的情绪,开始担心我的头发会不会有静电了。心想不能这么下去了,刚做完离子烫的头发,可经不住这么摸。我翻身起来,搂着清志的脖子就亲了下去,骑在他身上,双手疯狂的撕扯着清志的衣服。我脑中出现的画面,应该是衣服被撕碎,露出健硕的肌肉,然后我身上的衣服也随之被撕开,然后两具赤裸裸的肉体紧密的交缠在一起。但是清志的名牌衬衣,质量实在是好,我用力的撕扯着,清志被我拽的晃来晃去,但是衬衣依然笔挺,甚煞风景。我只好一颗一颗的趴上去解开。
那朵吻痕,已经清晰的在那里,旁边是我的指甲留在清志身上的划痕。两者相映成趣,泾渭分明,火上浇油。
等我们完成艰难的脱衣那一步骤,我娇喘连连,当然不排除前面那个步骤是在太耗费体力,我有些气喘。他箭在弦上,有些内疚有些迟疑有些深情,当然还有那么一丝体力不支的看着我,我爬到床头,扒拉了半天,找出俩套儿。清志苦笑。
我们平时不用套的,这时用套,清志心里明白。我恶作剧似的,把两个套一并给他戴上。清志一脸疑惑的看着我,我也直直的瞪着他。刚刚好容易点起的情欲之火,瞬间灰飞烟灭了。
我爬起来,穿好衣服,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清志的家门。
我努力地回想着昨晚发生的事,完全失忆,看来这次喝的实在是太多了。记得我昨天穿身运动服,现在被窝里的我仅剩内衣裤和一件打底背心。旁边的宁松还是昨天那身,外衣放在床头上,蜷缩着睡得正香。我悄悄下床去厕所,一打开厕所的门,一股淡淡的呕吐物的味道迎面扑来,地上的脸盆里,泡着我的运动服,上面还飘着零星的几小块儿残渣。我瞬间清醒了。原来昨晚发生了一件比失身更可怕的事情-----我丢人啦!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出来,宁松也起来了,正在厨房烧开水。我故作镇定的走过去打招呼,然后打开冰箱准备早餐。一边忙着,一边跟他说“昨晚…..不好意思啊,我看到浴室里…”我支支吾吾的不好意思往下说了。
“昨晚没看你吃什么啊,怎么吐这么多?”宁松一脸不在意,过来递给我一杯开水,“自己掺点儿的吧。”
我接过水,头低得更,“可是昨晚…那个…那什么….”
宁松一愣,站在我面前,抓着我肩膀,“你别误解啊,我不是有意的,只是你吐的满身都是,我才给你脱了的”。宁松极力的解释着。
我笑笑,从嘴角挤出来一句“谢谢”,然后蹲下从柜子里翻找我要的。
宁松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倒回来也蹲下,“你可别想歪了啊!不是你的原因…..不是…..当然也不是我的原因啊…主要是….您那个…”宁松吞吞吐吐,脸急的有点红了。
“我那个什么?下不了手是么?”我看他那样子,有些好笑。
“额….恩。”宁松抓抓后脑勺,“吐成那样,我真下不了嘴啊”宁松也笑了出来。
气氛稍微缓和下,宁松没再说话,站在我身边跟我一起忙活起来。
把两碗香喷喷,热腾腾的方便面端上桌,相对坐下。
“哎,我喝多酒,是什么样子啊?”我有些好奇。
“嗯…..怎么形容呢”宁松想了想,“一句话,萝莉的脸,爷们儿的心”说完他自己都笑了出来。
我无语。
说说笑笑的吃完早餐,又跟宁松出去玩去了。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着。平时上班应酬,努力地赚钱,没事的时候,我会换上运动装,扎起马尾,跟着宁松混进大教室陪他上课。晚上有时侯装高雅穿着长裙去吃西餐,有时候穿着短裤去吃大排档,一边对瓶儿喝啤酒,一边挥赶着腿边的蚊子,吃的倍儿豪放。宁松把我的来电铃声换成“孙子给您来电话啦”。我听了一脸无奈,但是,憋一会儿,有想笑。
一天,我俩去吃烤羊肉串儿,中途我去小胡同里的洗手间。等我从洗手间出来,路边一趟儿的羊肉串摊儿,我一下记不起来是在哪家吃的了,只好孤独无助的站在路灯下等他。等我看到他的身影的时候,一下冲进了他的怀里,像一只流浪的小猫找到了妈妈一样。
晚上他送我回到家,关上门的一瞬间,我急不可耐的把嘴压在了他滚烫的双唇上,他热烈的回应我,两条舌头过分的纠缠在一起,我紧紧拥抱着他,两个人身上的孜然味儿很煞风景,但是对于一个吃货来说,真想把那点儿孜然粒儿抖搂下来,然后再配点儿羊肉,重烤一下,再吃一遍。再来点儿烤板筋啥的,喝点儿牛二,今晚的啤酒,还是不太够味儿啊。
我这是又扯到哪里了,打心眼儿里有点看不起自己了。
继续。
我在火热的情欲下,呻吟着节节败退,他的双手顺着我的胸部一直往下,步步为营。我喘息着,完全舒展在他的怀里。等我们转战卧室,他进去的瞬间,我霎时溃不成军。等他睡着了,我起来去阳台坐着,看着窗外,我想起了清志。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偏偏换成了回忆,我就算忘记时间也忘记你,却不会忘了我们有过的甜蜜。
从清志家出来,我跌跌撞撞的走在路上,穿过马路走上天桥,看着车水马龙在夜色中急行,这座城市是如此的熟悉又陌生,以致于让我感觉置身于电影之中,有人流泪,有人欢笑,有人幸福,有人悲痛,一幕幕画面交替上演,如梦似幻难辩真伪。爱情是故事永恒的主题,有人虚伪的流着眼泪;有人真诚的说着甜言蜜语,只是我们看惯了尔虞我诈悲欢离合,再也不会去相信谁。
我尽力让自己保持镇静,努力地把嘴角往上扯了扯,至少让自己看上去是在微笑。马路上不知道哪个傻逼富二代开着改装过马达的汽车轰鸣而过,同时传来的还有强烈的摇滚歌声:“是不是我的十八岁,注定要为爱情掉眼泪。”
我在心里默默的重复了一遍:是不是我的十八岁,注定要为爱情掉眼泪?
注定要为爱情掉眼泪
。。。。。。。。。。。嗯?不对!爱情?爱情?
等我想到这一步的时候,顿时有醍醐灌顶的感觉。不对,是提壶灌顶,并且浇下的是滚烫的开水。让你顿时醒悟,但是醒悟的代价却是遍身伤痕,还不怎么容易痊愈。
之后的夜晚,我经常会从噩梦中惊醒,梦里的情景光怪陆离,最深刻的是在风雨如晦的夜里,我在荒芜的野外雨中不停奔跑,天地间仿似永远没有尽头,筋疲力尽的我在雨中万分无助。泪水混着雨水从脸庞滑落,我想呐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然后在一声巨雷中惊醒。醒后才发现枕头也是湿的,房间里的孤独将我重重包围,我习惯性的转过身,才发现身边空空如也——清志已经不在属于我了。
太悲观了!太悲观了!太悲观了!这不是我!
喝了两口牛二缓缓情绪。我喜欢喝酒,所以不管是清志还是朋友客户,送东西都是送酒,他们总是自主的觉得我这种女人,应该是端着高脚杯,款款的喝着某一年某国某个产的某种葡萄酿的某种品牌的红酒才对。其实不是,牛二才是我的最爱。
又跑题了,我觉得我这人,自从那年小沈阳一举成名之后,我也跟着有点跑偏了。回到正题。
一个月之后的一个周末,阳光明媚。
我去超市买了模具和材料,回家做蛋糕。做好蛋糕,在上面放了一片写着“三周年”的白巧克力片。然后我穿过马路去附近的商店买酒,就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转身四处寻人。“在这在这”一个有些熟悉但是却又一下认不出来的人山在我面前。
“额…你怎么也在这?”习惯性的打个招呼,大脑正在用光速搜寻这个人的记忆片段,所以有些语顿。
“别套近乎啦,你肯定没想起我是谁”一个瘦高的小伙子一脸得意的对我笑着。
“啊…哈哈…不好意思啊…我有点记不得了”我只能承认。
“先过马路。”他拉起我的胳膊,跟我一起跑了过去。
这个人是上一个故事中讲到得刘总的秘书,叫宁松,我说怎么这么眼熟。我跟他见过没几次,那时候他已经辞职,正在办工作交接,所以之后的工作中也没有再见过这个人。他考上了某校的研究生,现在又回到校园。虽说工作了几年,比一般学生要年长几岁,但是穿上运动装的他,看上去还是像20岁的大学生一样,有种稚嫩的味道。
“我做了蛋糕,要不要一起去吃?”我主动发出邀约。
“好啊,那我买点水果拿去吧”他爽快的答应。
我俩买了水果和酒,然后一边一边聊天,一边回家了。
宁松把水果放到厨房,看到餐桌上放着的蛋糕
“三周年?我靠!谁死了?”宁松一吃惊。我一张囧字脸瞪着他。
我俩分吃着那个蛋糕。然后我跟他说这三周年的事。今天,是我认识清志三周年。虽然我们只是情人,但是我却从很久之前就开始期待这一天,期待与他一同庆祝。这一天如约来临,但是一同庆祝的人却换了。那句话怎么说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刘希夷真是有才,提前这么多年就悟出了这句话,以供后人引用。为他这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精神,干杯!
我醉了个彻底。
早上,我醒来的时候,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记忆出现断层的感觉,真心不爽。我翻了个身,看到躺在我身边的宁松。
我打开手机,偷偷地看清志的微博。就在我沉浸在对清志的思念中的时候,我又发现了一件事:我的小闺蜜,她又关注了宁松。我倒吸一口冷气,拨通了清志的电话。
隔天中午,我在公司附近的餐厅里,见到了清志。
我开门见山的说:“宁松我是要结婚的。”
我定定的看着清志的眼神一下子暗了下去。就像一个乞丐看到有人往他面前扔了一个钢镚儿,刚要伸手去接,谁知道那个钢镚儿顽皮的滚进了下水道里。但是那只有一瞬间,清志又恢复了他温文尔雅的模样。
“你想让我怎么做?”。没有多余的话,清志一向如此。
“我需要一点筹码。”我努力压制住颤抖的声音。清志,好像瘦了些,我不在,他肯定是不吃早餐的。不知道他身边有别人了么,不知道我的离去,他会不会也像我一样撕心裂肺过,像我一样一到深夜就像一只猫头鹰一样飞出去游荡,靠酒精的麻醉才能睡着,像我一样夜夜坐在窗前看着灰沉沉的天空,呼喊着爱人的名字。我告诉他宁松的存在,清志,会不会也像此刻的我一样,心疼得瑟瑟发抖。
“明晚,文华酒店。”清志低着头,说完这句话之后,就拿起上衣走了。
我坐了好一会儿,午餐才端上来。牛肉面,两颗蛋,没葱花。几碟小菜,都是我爱吃的。默默地吃着牛肉面,只是一味的往嘴里塞,不知味道。
餐厅里放着刘若英的歌,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人生经历过很多事情之后,幼稚走向成熟,你会发现也许真正的爱情并不是占有,就像歌词写的一样,最好的疼爱是手放开。爱情如一朵脆弱的幼苗,把他留在温室还是让它回归自然?我不知道如何选择,但我确信,我对清志的感情,没有变过。
第二天晚上的事情,如清志所说。我在停车场顺利拍到了清志和闺蜜开房的照片。
我约了闺蜜见面。
女人在一起,话题永远都只是两个,老公和孩子。闺蜜叨叨的抱怨对她老公的不满,一说到女儿,又开始两眼冒光,恨不得连她女儿哭两嗓子她都要录音记录一下。
她说完了她,又问我的情况,我从包里拿出一叠照片,放到她面前。
“我知道你不怕离婚,但是,女儿呢?”我面无表情,伤害我一次的人我可以原谅,但是两次,换成是谁,谁还能原谅呢?
“你…你想怎样?”闺蜜大吃一惊,赶紧翻看着照片。“我们,我们是好朋友,你怎么可以这样?”
“是啊,我们是好朋友,你怎么可以这样?”我看着她那副样子,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你不是说,他不是你男朋友么?都是玩而已,不要影响咱们的关系啊”她还在努力解释着。打字这会儿,我突然想到前不久看的甄嬛传里的一句台词:bitch is so bitch!
“别管我跟他什么关系,你玩别人我不管,但是,我的男人,你碰不得。”我端着杯子,看也不看她,“宁松也不是我男朋友,不过,你碰一下试试。”
本来还想说点儿什么,不过语言没组织好,想了想,拎包走了。晚上,我坐在电脑前,细细的看着清志和宁松的照片。他们都不属于我,一个深深爱着,但是却又互相伤害过,一个在我沉沦的时候出现,白白当了一个替代者。
我删除了这些照片,连同回收站里那组偷拍的照片,一并清空了......
本章完
本贴由[别找我麻烦]最后编辑于: 8日/4月/2013 1时16分12秒
本贴由[别找我麻烦]最后编辑于: 8日/4月/2013 9时57分4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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